(3)对货单不符、包装不牢固或损坏、标签模糊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品种,为验收不合格,仓库不得办理入库,并立即与采购和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4)验收完毕应及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要内容完整、不缺损、符合GSP要求,字迹清楚、结论明确,验收员签字,记录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5)进口药品验收时,还必须同时验收其《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还必须有供货单位的红色印章。
(6)有效期的药品的验收要注意其失效时间,一般地,所剩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品种,不予验收入库。
2、验收员对哪些情况有权拒收或提出拒收意见?
(1)《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假药、劣药。 (2)整箱药品无生产厂合格证的。
(3)包装及其标志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缺乏必要的使用说明。
(4)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单》,或无供货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5)首营品种无同批号药检报告单。
(四)、养护及保管
1、药品储存的原则是什么?
答:(1)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且“五距适当”。
(3)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4)药品堆垛通道应符合规定不小于1m,药品与地面不小于10cm,药品与墙、屋顶、散热器间距不小于30cm。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黄色 ,合格药品区,拆零拼箱区,发货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药品设立近效期标志,并按月进行催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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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搬运和堆垛药品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 , 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9)药品出库原则:“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10)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避免药品在库发生差错。 2、各库房的温、湿度范围是多少?各种色标表示什么?
答:库房温度:阴凉库不超过20℃、常温库0-30℃、冷库2-10℃相对湿度为45%-75%,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绿色表示合格品,黄色表示待验品,红色表示不合格品. (五)、GSP要求的质量记录(凭证)具有什么作用?
答:质量记录(凭证)是GSP管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反映了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过程中执行标准情况的真实的实施结果,是对流通过程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按药品批号进行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可追踪的重要原始记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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