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鄂教科[2011]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2.28 【实施日期】2011.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估结果的
通知
(鄂教科〔2011〕1号)
有关高校: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行了验收评估,共评选出“优秀”类基地8个,“合格”类基地20个,需整改基地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验收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优秀”的基地,给予正式挂牌;评估结果为“优 1 / 2
秀”的基地,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奖励。
二、需要整改的基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省教育厅基地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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