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检查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 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3. 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一通三防”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落实处理。
4. 每旬组织全科队长以上干部对矿井进行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汇总后由科、矿进行平衡解决。
5. 每月16日为全矿“一通三防”检查日,由矿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巷道失修、综合防尘和瓦斯管理等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标准、复查时间,对整改不到位的必须给予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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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一、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
1、 矿井必须有煤尘爆炸鉴定资料,确定其爆炸指数。
2、 矿井需要安设隔爆设施的地点,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3、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棚设施。
4、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5、隔爆水棚必须符合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平方米;辅助棚不少于200L/平方米。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2~3米,主要棚的棚科长不少于30米。辅助棚的棚长不少于20米。
6、隔爆水棚前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应保持在60~200米范围内。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米;水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米,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20米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7、隔爆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水槽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60度正负5度,钩尖长度为25毫米。
8、隔爆设施的安设由通风科科管人员现场指定位置,由防尘队负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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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管理。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水棚,要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台帐。
9、隔爆设施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并建立隔爆台帐、检查记录,防尘系统图中必须标注隔爆位置。
二 综合防尘管理
(一)、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
1、 煤层注水:鉴于我矿为急倾斜煤层,煤层原水分含量较大,不需注水。 2、 采掘放炮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掘作业时要在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装使用放炮喷雾装置,放炮时连续喷雾不少于10分钟,雾化要好并封闭巷道全断面。放炮前后必须对20米范围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3、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在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范围各安装两道净化水幕;掘进巷道距工作面不超过50米安装两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确保正常使用。
4、 在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必须安装三道净化水幕,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一道转载点喷雾,保证正常使用。
5、 个体防护:凡在井下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时均要佩带防尘口罩(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6、通风科每月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矿井综合防尘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防尘洒水管路系统管理
1、 矿井必须建立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地面要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并有备用水池。
2、 防尘用水系统中要有过滤装置或采用其它净化方式保证水质清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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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上应安装管道过滤器,并要定期清理积污。
3、 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保证定期冲洗。
4、 矿井管路管径根据防尘用水量和用水压力确定为:大巷、采区、采掘工作面在100mm、75mm、50mm以上,采掘工作面的供水压力保证在0.7mpa以上。
5、 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有专门的维护人员。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米,任何洒水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
(三) 粉尘测定管理、巷道冲洗及刷白管理
1、 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每半月报送矿领导。
2、对井下每个测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在测定全尘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每个测尘点的布置要符合规定。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4、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矿井主皮带斜井、皮带大巷、采区皮带巷、轨道巷、回风巷等每月至少冲洗两次;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工作面巷道等每天冲洗一次;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及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随时冲洗,确保各类巷道没有粉尘堆积。 5、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做到巷帮清洁无粉尘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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