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金江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仁和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跨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初中跨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超或不足均以满5人为一段。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小学:
低 年 级 小 班 语 文 2.4 大 班 2.6~3.2 数 学 2 2.2~2.8 英 语 1 2.6 2.8~3.6 1.2~2.0 美 术 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小班计5课时工作量,大班计5.2~5.6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科,小班计3课时工作量,大班计3.3~3.7课时工作量;生物、思品、地理、历史科,小班计1.6课时工作量,大班计1.7~1.9课时工作量;美术计0.2课时工作量。
第7条:辅导工作量
(1) 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
(2) 早自习辅导、护导每节折合0.3课时,晚自习辅导
每节折合0.4课时
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1)小学班主任,大班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3
0.4 0.4 0.4 0.4 0.2 1 3.2 中 年 级 小 班 4 高 年 级 大 班 4.6~5.6 3.4~4.4 1.2~2.0 0.2 大 班 小 班 4.1~5 4.4 课时工作量;村小班主任每周计2.0课时工作量。
(2)初中班主任,大班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1)校级干部每周10课时工作量。
(2)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周各计6课时工作量。
(3)年级组长、办公室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4)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5)学科教研组长1~2.5课时工作量、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教务员,每周各计1~4课时工作量。注:上述工作量中有量化区间,由学校根据其具体工作任务大小确定。
第10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对象指小学科学教师,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小学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每班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2)中小学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每周计1~2课时工作量。
(3)中小学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每周计0.5~1课时工作量。
(4)中小学计算机及其网络、远程教育资源下载管理人员,
每周计1~4课时工作量。
第11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分别计1~3课时工作量(未每周定时开展训练的不计算固定工作量)。
第12条:其他人员工作量。
(1)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量化,可参照上述相关人员由学校自行确定。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适当给予工作量计算。
(3)担任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九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备课和作业批改三项工作量在原三项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5%的补助工作量。
第13条:临时工作量的计算
由使用部门呈报工作时间除以4折换为周工作量计入 第14条
村小教师上课、备课工作量与中心校3年级数学教师相当,其它工作量按相应规定计算。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试 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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