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编码规范 V1.2
【规则3-2】 源文件.cpp、头文件.h文件及其它说明性文件头部必须进行注释,注释如
下格式所示。
/** @file 程序文件名称(如ByteBuffer.cpp) @brief 程序文件的简要说明 程序文件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author 作者姓名 @version 版本编号 修订日期 修订者 修订内容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允许存在多个@version指示符描述版本修订历程(每个@version指示符描述一个版本)
【规则3-3】 源程序模块函数接口(允许在其它模块使用的函数)必须注释,注释如下
格式所示。
/** @brief 函数的简要说明 函数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param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return 返回值说明 @retval 值 返回值具体单个值说明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函数定义原型之上 ? 允许存在多个@param指示符描述多个参数(每个@param指示符描述一个参数) ? 允许存在多个@retval指示符描述多个具体的返回值说明(每个retval指示符描述一个返回值) ? @param、@return、@retval指示符均是可选项
【规则3-4】 源程序模块内部函数接口(即模块内部的私有函数)可以不必注释,一旦
注释,采取如下格式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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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ef 函数的简要说明 函数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param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return 返回值说明 @retval 值 返回值具体单个值说明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函数定义原型之上 ? 允许存在多个@param指示符描述多个参数(每个@param指示符描述一个参数) ? 允许存在多个@retval指示符描述多个具体的返回值说明(每个retval指示符描述一个返回值) ? @param、@return、@retval指示符均是可选项 ? 对于一些非常简单的模块内部私有函数可以使用简单注释,不作强制规范要求
【规则3-5】 源程序模块变量接口(允许在其它模块使用的变量)必须注释,注释如下
格式所示(有两种注释格式)。
格式一: /** @brief 变量的简要说明 变量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上
格式二: ///< 变量的说明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后,与变量定义处于同一行
【规则3-6】源程序模块内部变量接口(即模块内部的私有变量)可以不必注释,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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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采取如下格式所示(有两种注释格式)。
格式一: /* @brief 变量的简要说明 变量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上
格式二: // 变量的说明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后,与变量定义处于同一行
【规则3-7】 源程序模块自定义类型必须注释(含结构、C++类等),注释如下格式所
示。
/** @brief 类型的简要说明 类型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 注释必须以“/**”开头 ? 注释必须置于类型定义之上 ? 对子元素的注释可参照对函数、变量的注释格式
【规则3-8】 一般情况下,源程序有效注释量必须达到20%以上。
【规则3-9】 边写代码边注释,修改代码同时修改相应的注释,以保证注释与代码的一
致性。不再有用的注释要删除。
【规则3-10】 注释的内容要清楚、明了,含义准确,防止注释二义性。说明:错误的
注释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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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3-11】 避免在注释中使用缩写,特别是非常用缩写。说明:在使用缩写时或之
前,应对缩写进行必要的说明。
【规则3-12】 注释应与其描述的代码相近,对代码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或右方(对单
条语句的注释)相邻位置,不可放在下面,如放于上方则需与其上面的代码用空行隔开。
【规则3-13】 对于所有有物理含义的变量、常量,如果其命名不是充分自注释的,在
【规则3-14】
【规则3-15】
【规则3-16】
【规则3-17】
【规则3-18】
【规则3-19】
【规则3-20】
【规则3-21】
【规则3-22】
声明时都必须加以注释,说明其物理含义。变量、常量、宏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相邻位置或右方。
数据结构声明(包括数组、结构、类、枚举等),如果其命名不是充分自
注释的,必须加以注释。对数据结构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相邻位置,不可放在下面;对结构中的每个域的注释放在此域的右方。
全局变量要有较详细的注释,包括对其功能、取值范围、哪些函数或过
程存取它以及存取时注意事项等的说明。
注释与所描述内容进行同样的缩排。说明:可使程序排版整齐,并方便
注释的阅读与理解。
将注释与其上面的代码用空行隔开。 对变量的定义和分支语句(条件分支、循环语句等)必须编写注释。说
明:这些语句往往是程序实现某一特定功能的关键,对于维护人员来说,良好的注释帮助更好的理解程序,有时甚至优于看设计文档。
对于switch语句下的case语句,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完一个
case后进入下一个case处理,必须在该case语句处理完、下一个case语句前加上明确的注释。说明:这样比较清楚程序编写者的意图,有效防止无故遗漏break语句。
避免在一行代码或表达式的中间插入注释。说明:除非必要,不应在代
码或表达式中间插入注释,否则容易使代码可理解性变差。
通过对函数或过程、变量、结构等正确的命名以及合理地组织代码的结
构,使代码成为自注释的。说明:清晰准确的函数、变量等的命名,可增加代码可读性,并减少不必要的注释。
在代码的功能、意图层次上进行注释,提供有用、额外的信息。说明:
注释的目的是解释代码的目的、功能和采用的方法,提供代码以外的信息,帮助读者理解代码,防止没必要的重复注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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