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及服务证明。员工在办完手续,确认结算工资后,立即搬出员工宿舍。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财务不准立即结清工资等,最少留出七个工作日,作为确认期,一般等公司须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在下个发薪日为该员工结清工资。
二、 考勤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遵守时间,准时出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公司统一实行月26天工作制!周一到
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半天工作!具体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第二章 刷卡规定
第二条 公司实行上、下班刷卡制。所有人员根
据公司上下班时间刷卡。
第三条 漏刷卡者需及时到前台补填《考勤说明》
(刷卡异常单,必须由前台及部门经理签字
确认方可生效),月底人事部整理考勤结果时以前台留底单据为准,考勤异常同时无单据者将按旷工处理。
《考勤说明》上报到的时间以填单时间为准,此时间也作为该员工的考勤时间!前台文负责签字,不得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开除处理!
第四条 公司全体人员,进入公司后,必须佩带工
牌门卡!以作身份识别之用!佩带在胸部正前方明显位置!不得随意挂在其它部位,或放入胸前口袋中!
人事部有权抽检工牌佩带情况,并指导员工
正确佩带工牌!
第五条 门卡必须由员工本人保管好!门卡丢失,
补卡需扣工本费10元!门卡丢失后必须当天通知前台进行消卡处理。并在两天之内补登新卡!超过两天无刷卡记录的,所有无刷卡记录的天数,一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进出办公区大门必须刷卡!不得使用密
码!密码只为行政人事设置考勤机使用,密码不作公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人事部索要密码!人事部也无权利公开密码!
第三章 加班及调休
第七条 加班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可安排加班,由部门主管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当日下午15:00上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统计加班人数。
以刷卡时间为准!加班不享受加班费,而享受
调休待遇!
第八条 调休
有以下情况可予以调休:
1、公休假期内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 2、年休假期内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
3、当晚工作超过22:00,视工作情况可调休至第二天10:00报到;
4、当晚工作到23:00,可调休为第二天
上午休半天;
5、工作超过凌晨2:00可调休为第二天休
息一天。
注:员工调休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特殊情况下,当天晚上加班,第二天未能及时调休,考虑员工身体健康情况,可以允许调休到其它时间的,应提提交《调休申请单》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人事部签字、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留档备案。但
一次性调休的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两次调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7天!
所有待遇应以员工刷卡考勤时间为准!
另:迟到不能用加班时间抵扣。加班后调休只是为了加班的员工而制定的一种考勤调整办法。与迟到是两个性质的不同的事情!
第四章 迟到、早退、旷工
上班时间已到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为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并未经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九条 迟到、早退:
迟到一分钟按一元处以罚款!当月累计!
1次性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不含15分钟)者,以小时为单位按旷工论处(如16-30分钟按旷工0.5小时算,31-60分钟按旷工1小时算);
迟到不能用加班时间抵扣。
第十条 旷工: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被准假,而擅自离岗的均以旷工处理。
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伪报出勤的,经查证后,所有伪报考勤数据均作废、双方均按旷工处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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