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三小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及奖惩制度
(讨论稿)
为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人身安全,以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加强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制度。并加大对值班工作奖惩力度,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学校按参加值班的总人数算出人均值班平均次数,满勤按40元/月,原则上每人都有大课间、放学、一般课间的值班时段(班主任除外),但因特殊情况(学校批准晚来早退的)可提前提出申请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值班表公布后一般不予更换。
2、学校对年满50周岁的教师不再安排值班任务,有常年病史且有县级医院诊断证明的教师,经提出申请报校长同意后不再安排值班。
3、学校领导或行政人员不安排值班,但根据需要负责值班情况检查工作。 二、值班要求
1、下课铃响后值班教师立刻到值班岗位值班。不迟到、不漏岗、不早退。
2、值班时不要偏离值班岗位,对集体上、下楼的学生要做到专心看护、及时疏导,做到视线不偏离值岗范围、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对上下楼的学生拥挤、打闹、跑跳等违纪现象,值班教师要及时制止、疏导。控制不按时间差集体下楼的班级适时下楼。并建议值岗少先队小干部对违纪学生和班级扣分。
4、在值班时间如因私事请假或因公事离开短期内(一周)必须自行换岗,长时间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向学校安全办请假,由学校协调替补值班,因请假没调换值班的按空岗记录,因替岗出现空岗现象则由替岗教师承担值班责任。
三、值班检查
1、学校实行值班领导“抽查签字”检查与校长、安全办巡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每月及期末安全值班费发放依检查记录为依据。对检查记录出错的,由检查人员同意改正并签字后方可修改。
2、迟岗、早退的时限以检查人员离开该值班岗位为限,对迟岗、空岗、早退的,值班领导要及时在检查表上划“/”缺勤符号,值班迟岗教师又去补签的一律作废,安全办如实记录当时的检查情况。
3、值班领导检查记录时一定填写检查时间、周次、节次和检查人,以便以后核查。 四、值班奖惩
1、每周安全值班次数达到全校人均次数的全勤教师每月发放值班费40元,对大课间值班的每周每次另加5元,每周比人均次数每增加一次值班另加5元,可累加。每周值班少于人均次数的每次减5元。值班检查领导每月按平均标准发放。
2、安全值班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最高分10分。具体加分标准因每年度值班次数不同二每年都要变更。
3、对迟岗、空岗现象,一月内1次扣5元,2次扣10元,3次扣20元,4次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对空岗、迟岗行为,月总结时进行核算并予以通报批评。因公外出由他人替岗的扣发当月值班费。
4、因公外出由他人替岗的按全勤记录,年终对安全值班全勤的教师予以表彰,并发放安全值班全勤奖200元。
5、对因值班不力、空岗、迟岗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及不按时间差而组织学生提前下楼造成楼梯拥挤的班主任,视情节轻重分别扣发当月奖金外,评优树先、职称评聘一票否决。造成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划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安全值班先进工作者,由值班检查领导根据平时值班情况从值班全勤教师中产生。要求值班认真专心、尽职尽责,及时疏散、制止拥挤打闹的学生。 五、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楼梯安全值班检查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汇总检查记录。 组 长: 朱光伟
副组长: 陈洪洲 袁中坤
成 员: 徐允厚 王友续 沈路衡 薛 蕾 陆继明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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