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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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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黔人社厅通[2013]326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06.28 【实施日期】2013.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3]326号)

各市、州人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施工单位,中央在黔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为了做好2013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 / 2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

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________________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十五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五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考试分为考四科和考二科两个级别,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报考级别为考两科属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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