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高校服务海西重点建设项目前2名 12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前2名 国家级项目前6名,省级项目前4名,市厅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教育厅教13 改项目前2名 自然科学(横向加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横向加14 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2.5万元。 15 主编并出版过高等学校本科教材 16 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人选 17 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示范岗 任现职以来,所培养训练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或在福建省运动会获得前3名;或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锦标赛前6名;或全国大学生18 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前3名;或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或破纪录);或福建省体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19 本人作为主裁判执裁奥运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锦标赛。 备注:续聘人员的科研工作要求为近四年的业绩,高聘人员的科研工作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下同)。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除符合副教授七级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并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的一项;或任副高职务不满6年,并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的二项。 表2: 序号 选项条件 1 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人选 省部级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成员;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2名及以上奖;市科技进步三等2 奖前2名及以上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前2名及以上奖,三等奖第1名;校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3 论文1篇;或在三类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在四类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累计4篇及以上(一类刊物按2篇计) 4 省级重点学科前3名 5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行业基地前3名 6 省级教学团队前3名 7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前3名 8 省级精品课程前3名、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9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前3名 10 高校服务海西重点建设项目前3名 11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前3名 12 国家级项目前6名;或省级项目前4名;或区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13 自然科学(横向加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横向加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1.25万元 14 主编或副主编并出版过高等学校本、专科教材
15 校级教学名师、校院级教学示范岗、校级优秀主讲教师 任现职以来,所培养训练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或在福建省运动会获得前6名;或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锦标赛前8名;或全国大学生16 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前6名;或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或破纪录);或福建省体育教学成果优秀奖及以上。 17 本人作为主裁判执裁奥运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锦标赛。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达到学校副教授聘任的基本要求均可申请。
(三)中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续聘人员不作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获得学士学位,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6门研究生主要课程结业证书,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可直接聘为讲师;
2)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完成2门次本科生课程的主讲和辅导任务,或完成每周不少于10课时本科生课程的主讲和辅导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3)科研课题与经费要求
参与过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
4)科研成果要求(高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 项,其中第①项为必备项;或第①项的成果特别突出,即在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三类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 篇,或在四类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4 篇的,则②~⑥项可不作规定。续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①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 篇,或在四类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 篇;
②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 项(参与),或软件著作权3 项(参与); ③参与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 部;
④参与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⑤获得各级各类表彰;
⑥体育类(术科)教师本人或作为主教练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运动会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参与亚运会、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锦标赛的裁判工作。
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达到以上基本条件,任中级职务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三层次人选;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在四类刊物上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项目并获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3.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达到以上基本条件,任中级职务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市厅级及以上项目主要参与者;或在四
类刊物上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业务竞赛二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项目并获奖励的第二指导教师。
4.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达到学校中级职称聘任的基本要求均可申请。
(四)初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续聘人员不作要求):
获得硕士学位,考核3个月;或获得学士学位,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经考察,已经具备承担助教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能履行助教岗位职责;
2)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导师的指导下每学年至少完成2门次本科生课程的辅导或讲授任务或实验指导工作,或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每周不少于10课时本科生课程的辅导或讲授任务或实验指导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科研课题与经费要求:
参与过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科研任务; 2、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任初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四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任初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四类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4.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任初级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五)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即公共体育课程)的副教授及以下职务的教师每学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120%以上,对聘任条件中科研工作部分的“课题与经费要求”可不作要求,直接按原聘任职务最低等级聘任。
(六)破格条件
为鼓励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申请破格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完成教书育人、社会服务工作的前提下,科研工作十分突出,且科研业绩达到正常值2倍以上者可以申请破格聘任。
(七)教师在具备上述不同职务聘任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聘任条件:
1.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担任本科生导师、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学生评价良好;或主动带队参加过社会实践或指导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或专业技能比赛,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主动对接
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战略需求,承担科技攻关科研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参与决策咨询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担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学校各级各类委员会委员,学校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负责人;或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或指导和推荐毕业生就业;或担任校外重要学术团体职务或学术期刊编委;或在校外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任职;或筹划、组织大型学术会议或研讨会;或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其他任务;
2.讲师、助教职务聘任条件:担任本科生导师、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学生评价良好;或主动带队参加过社会实践或指导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或专业技能比赛,取得良好成绩;或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方面做出成绩;或承担科研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成绩;或指导和推荐毕业生就业;或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其他任务;
3.具备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细化的其他聘任条件。
(八)具备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的能力,符合学校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续聘人员可不作要求)。
四、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及各学院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等信息; (二)申请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填写《集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三)材料公示:各学院聘委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申报人材料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科研成果鉴定:申请高聘高级职务的人员,其科研成果需经3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中2位须是省外同行专家);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审,实行匿名鉴定。通过2位以上专家鉴定的方可提交学科评议组评议。专家鉴定意见供评议组评议参考。(续聘人员此款不要求)
(五)学科评议:各学科评议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议。学科评议组成员以投票方式表明自己的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先推荐、一般推荐、不予推荐;学科评议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下同,特别说明的除外)成员出席方可开会,申报人得到学科评议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与会成员推荐的,方可提请学院聘委会审议;必要时可请候选人到场回答学科评议组提出的问题;
(六)学院推荐:学院聘委会参考学科评议组的意见,按照岗位要求对申报人的应聘申请进行讨论研究,通过投票的方式表明同意或不同意聘任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人选和推荐或不推荐教授职务聘任人选的意见;
学院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应聘人员获得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七)学校审批:学校聘委会对各学院聘委会报批的聘任人选和推荐的拟聘人选开会讨论研究,审批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聘任人选,通过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教授职务聘任人选;
学校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应聘人员获得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八)结果公示:所有表决通过的聘任人员名单均在人事处网页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任:学校公布教师聘任名单,校长或其授权代表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学院聘委会综合考察、学校聘委会研究评议后直接聘任。
五、附则
1、鉴于我国学位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及学校师资队伍的现实,对于2011年7月31日以前已在集美大学工作的没有博士或本学科最高学位且在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聘任上可放宽对学位的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在学位的要求上给予8年的过渡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该部分教师聘任时原则上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航海类双师型教师此款不作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暂缓申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受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种类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不得评聘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没有达到优良的,一年内暂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一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学年考核不合格者,一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当年不计算聘任年限。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集美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及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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