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与建议
(一)继续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镇村环卫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和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和环卫作业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二是加强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功能,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三是加大检查监督考核力度,逐步健全“市-区县-镇-村”考核监督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四是共同做好全市环卫规划编制工作,为环卫行业发展和环卫设施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加强环卫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督导各区县做好全市公厕新建和维修工作,争取部分资金,进一步调动区县环卫部门的积极性;二是做好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建设中的协调工作;三是督促沂源县做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加强市容环卫政策法规建设。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尽快出台《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是《条例》出台后,将重点做好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三是拟研究出台《淄博市城乡环境卫生检查和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体系,逐步实现长效管理;四是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城乡垃圾处理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意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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