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评审不合格。
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的投标报价按本章第款确定经济标排名。然后再对经济标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资料按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顺序进行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经济标评审,对通过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经济标排名。然后再对经济标排名前名(不足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按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高的为中标人。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遵循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工程量计算规的国家标准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由 编制,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本工程量清单的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工程量计算规的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其他依据: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工程量计算规的国家标准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本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已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工程量计算规的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制。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容的说明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可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的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已公布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公布的项目特征为项目的主要特征或工作容,次要的特征或工作容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有关说明: 计日工的数量及有关说明: 暂估价的容、数量及有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重要的容可在此说明) 、招标控制价说明
招标控制价由 编制。 招标控制价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工程量计算规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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