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重新上报的,按拖延上报天数予以扣分。造成统计数据重大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规范性(4分):主要是对基层报表的规范性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基层标准表中建设项目的名称是否填报完整,必须填报的指标是否已经填报,若15%以上基层单位报表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填报不全的,本项不得分,15%以下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年报说明(3分):包括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变动情况,以及年报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错误信息等。年报说明必须由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年报数据同时上报,不上报年报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三、信息抄送及复审工作(14分)
每月4日前县(市、区)统计局将汇总好的本地区上月信息资料报送市统计局(8分),迟报按每天扣0.25分计算,缺报三次及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每月报表在规定上报日后三天内,各县(市、区)统计局投资统计对本级本期新入库的直报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人工复核,并及时以Word形式上报复核报告(6分)。每月0.5分,迟报按每天扣0.25分计算,扣完为止。
四、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15分)
根据各县(区、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素材,撰写统计信息(4分),不撰写统计信息的不得分。每年要求撰写2篇综合统计分析文章(8分),没有完成的不得分。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市局将从质和量两方面对各县(区、市)统计分析进行比较,酌情予以加分,满分为3分。
五、预测及年终总结(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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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6月15日及9月15日,分别向市局报送1-5月和1-8月投资形势分析、半年及全年展望(预测)的综合分析材料(4分)。
每年9月中旬前上报项目投资统计专业的工作总结,包括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经验教训、努力方向等内容(4分)。没有上报总结材料的不得分。
六、市局布臵的临时性工作(5分)
及时完成(3分),创造性工作及建设性建议(2分)。 对各项基础性工作不再电话催报,逾时则视同缺报。催报后仍不上报的,则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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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具体考评标准与计分办法如下: 一、统计基础建设(20分)
1、统计台帐制度建设(5分)。建立建筑业企业统一的统计台帐,保证基层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有充分的来源依据,减少月度之间统计数据的起伏波动。要求全面建立建筑业企业统计台帐。
2、建筑业联审制度(4分)。严格实行市局与市建设局建立的建筑业资质联审制度。
3、统计业务制度建设(7分)。
(1) 各县(区、市)要结合年报布臵会议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本项考核以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单、培训材料等为凭证(1分)。
(2)规范基层单位统计报表上报方式,建立统计报表送达签收制度(3分)。
(3)对基层统计报表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以备检查(3分)。 4、统计法制建设(4分)。要求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建筑业统计工作中迟报、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现象的查处和整顿。同时要做好对基层单位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每个县(区、市)每年抽查的基层单位不少于4个。
市局也将不定期地深入各县(区、市),抽查各项统计基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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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执行情况,并以检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区、市)统计基础工作的评定依据。
二、建筑业企业直报工作及上报率(10分)
要积极做好建筑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的动员、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提高上报率和数据质量,每漏报一个单位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三、统计报表(50分) (一)进度统计报表(35分)
基层定期报表包括:C2011、C202表、C203、C204、C205、C2011FJ、C202FJ表。
评分标准
及时性(8分):每迟一天扣0.5分,以规定的上报时间为准,迟报不得分。
准确性(16分):上报数据必须准确完整,数据不平衡的,每错一笔扣0.2分;漏填一笔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数据异常,又不说明原因的,按差错处理,进行扣分。上报数据审核提示未作说明的,按差错处理给予扣分。凡是主要数据质量出现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规范性(6分):每季度1.5分,包括上报文件的格式、文件的命名和上报路径必须全部符合统一要求(具体要求见程序使用说明),否则扣1分。
上报说明及复审(5分):对主要指标如建筑业总产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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