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15003(1+15%)=75m2
B分项超出部分工程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1/(1.0831.05)=0.882 B分项工程实际结算工程款为:
15003(1+15%)3460+75346030.882=823929元 (5)C分项工程计划完成工程量合计:200+300+300=800m2 C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合计: 200+250+400=850m2
由于C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计划完成量增加的数量未超过计划完成量的15%,即(850?800)/800=6.25% <15%。所以,根据施工合同规定,C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执行中标价。
C分项工程实际结算工程款为: (200+250+400)3120 =102000元
******案例2A320073-1******
答案:
【分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以及工程进度款的计算。计算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和工程款时,要注意该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约定,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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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2)\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预付款为:
1200320%=240万元
(4)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
1200360%=720万元
(5)工程质量保修金为:
120033%=36万元
(6)各月应拨付的工程款:
1~3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32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320万元。
4月份: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30万元,累计工程款为:320+130=450万元。 5月份:由于累计工程款与预付款之和为:
450+130+240=820万元>起扣点720万元,因此从5月开始回扣工程款。 第一个月扣回预付款的30%,即240330%=72万元。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
130-72=58万元
累计工程款为:450+58=508万元。 6月份: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40-240340%=44万元 累计工程款为:508+44=552万元。 7月份: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40-240330%=68万元 累计工程款为:552+68=620万元。 8月份: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30万元 累计工程款为:620+130=750万元。 9月份: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10万元 累计工程款为:750+110=860万元。 10月份:
本月应扣除工程价款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120033%=36万元
本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100-36=64万元,累计工程款为:860+64=924万元。 (7) 1万元维修费应从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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