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三人裁判制与二人裁判制的比较分析
康喜来,王建功
【摘 要】运用比较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对篮球裁判三人制和二人制裁判法在裁判员轮换、错漏判和生理负荷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提高篮球裁判员理论基础提供依据。
【期刊名称】辽宁体育科技 【年(卷),期】2013(035)003 【总页数】3
【关键词】篮球裁判;三人裁判制;二人裁判制 【文献来源】
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liaoning-sport-science-
technology_thesis/0201229631464.html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篮球三人裁判制与二人裁判制为研究对象,对这两种裁判制轮转换位、错漏判及生理负荷进行比较分析。 1.2 研究方法 1.2.1 比较分析法
将《篮球三人裁判法》与《篮球二人裁判法》中相应的条款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这些相关条款之间的不同,从而更深层次的去比较分析。 1.2.2 专家访谈法
通过直接访问、面谈,并结合电话采访的方式,访谈有资历的裁判员,技术代表、运动员。
2 结果与分析
2.1 二人制和三人制临场裁判员轮换比较
三人裁判制较之二人裁判制在轮转换位上要复杂,三人裁判制所遵循的原则是宣判完犯规的裁判员需要移动到记录台对侧位置,但这一原则在判罚犯规后紧接着的球队换人和替换请求无法及时给予,使比赛不够顺畅,显现出了三人裁判制的弊端。以图1 为例,当追踪裁判吹罚犯规并宣告完毕后,此时有球队请求暂停或替换,三人裁判制中规定宣告完犯规的裁判员应移至记录台对侧的位置,记录台对侧的中央裁判移至原追踪裁判的位置并对暂停或替换进行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追踪裁判员在宣判犯规后直接进行暂停或替换的管理可以减少中央和追踪两名裁判员场上移动距离,也可以缩短因裁判员的轮转而中断比赛的时间,使比赛更加流畅。同样,当中央裁判或前导裁判进行宣判后直接对暂停或替换进行管理也可避免相同问题,但是二人制裁判并不存在这种弊端。三人裁判在执裁过程中易出现轮转换位错误的情况,特别在基层比赛中,由于对三人裁判制的轮转不够熟悉,执裁经历不丰富,很容易出现跑位错误,需要轮转时没有及时轮转。这些都需要裁判员认真学习《篮球三人裁判法》,并且参与到实践中去,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从场上移动距离分析三人裁判制,裁判员位置转换原则使其移动距离进一步缩短,有利于比赛的尽快恢复,同时也减少了裁判员的体力消耗,使裁判员顺利完成比赛任务。 2.2 两种裁判制裁判员生理负荷比较
当今高水平的篮球比赛需要裁判员拥有充足的体能储备,高速激烈的场上对抗需要裁判员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并且需要瞬间对场上发生的情况进行正确判罚。在攻守双方迅速转换情况下,裁判员会出现较大的生理负荷,特别是每场
比赛最后阶段,在大强度的折返跑动中裁判员的反应速度与注意力会受到影响,而许多高层次、高级别的比赛往往就是在比赛最后时刻决出胜负,裁判员此时的正确判罚关系到比赛结果,没有充沛的体能就很难出色完成执裁任务。 在生理负荷上,从表1 可以看出,三人裁判制裁判员赛后的平均脉搏比二人裁判制临场裁判员的平均脉搏少了15 次,身体负荷的消耗量明显少于二人裁判制。由于三人裁判制各裁判员的跑动距离少于二人裁判制的跑动距离,再加上三人裁判制的分工明确,可以很好的减少临场裁判员的移动距离,有利于节省裁判员的体能。
2.3 两种裁判制错漏判的比较分析
在高速对抗的篮球比赛中,临场裁判员出现错判、漏判的情况是正常而且也是允许的。但如何减少比赛中的错判、漏判的次数,使错漏判次数降到最低是篮球裁判员需要去解决的问题。
从表2 可以看出,二人执裁的5 场比赛中总哨声数为310 次,错漏判哨声为45 次,占总哨声数的14.5%。可看出在二人执裁过程中错漏判的比率较高,最高的一场比赛错漏判率达到了18.6%,相当于5 个判罚中有1 个是错判或漏判,最低的一场比赛错漏判率也达到了12.3%,这些数据对篮球比赛来说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从表3 可以看出,在三人执裁的5 场比赛中错漏判的比率明显降低。5 场比赛总哨声数为236 次,错漏判数为22 次,错漏判比率控制在了10%以内,相比较二人制执裁这一比率降低4.5%。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3.1.1 三人裁判制理论学习较二人裁判制要复杂的多,尤其是轮转部分,需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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