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一下事项:
1. 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 ˇ 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 ˇ 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受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 . ˇ 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ˇ 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①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② 该公司是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③ 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④ 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⑤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⑥ 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 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 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 该公司认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3年以上工作经历。 或:王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或:王某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王某不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
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6、 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二、1.2003年8月,某企业因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问: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2.2002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金,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李四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3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指出那些当事人掺在任何何种违法行为?那些当事人违反了那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 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
(1) 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
(2) 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四、王五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李四、王五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A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帮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请回答:(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2)出纳能否兼任会计档案?(3) 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答案】
(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
(2)出纳不能兼任会计档案。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兼管
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档案不能借给反贪局。根据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
四、1.某企业1月29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2万元。当日,一材料供应商上门到该企业催要金额为18万元的材料货款。该企业为了尽快将供应商“打发走”,就给材料供应商开出了一张18万元的转账支票。 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 (2)银行是否可以对该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
(3)材料供应商是否有权要求该企业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2. ˇ达利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ˇ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 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吴某兼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吴某的女儿吴虹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
吴某毕业于某名牌示范大学,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厂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责人岗位,领导要求吴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2)ˇ撤并工作完成后,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监交。 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等是否合法?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是否有违法之处? 1.【答案】
(1)该企业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2)银行可以对该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9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当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3)材料供应商有权要求该企业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3600元。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因此,宏达公司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该公司任命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而吴某既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没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由他担任会计主管人员是违法的。另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同纳人员。同时,出纳人员也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困此,由吴虹担任出纳人员是违法的。 (2)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监交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一般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而纪检察部门不是监交的机构。
五、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
(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答案】
(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六、A公司2007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和事项
1. 1月,公司会计科原科长张某因退休与新任会计科长李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办公室
主任负责监交。2月,新任会计科长李某发现原会计科长张某2006年曾经办支付的一笔货款与发票金额不符,遂找张某询问。张某认为,自己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会计上的任何事情与本人再没有关系。
2. ˇ5月,B企业人员到A公司要求调阅A公司有关会计档案资料。会计科长李某考虑到B企业
是A公司的长期供货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遂让会计人员予以配合,并经会计科长李某签字同意后,将A公司部分会计档案资料借出。
3. ˇ7月,公司外购一批原材料,货款已付。会计科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收到的购货发票“金
额”栏中数字有更改迹象,并在更改之外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财务专用印章。会计科经查阅相关购货合同,确认更改后的数字是正确的,之后,据此登记入账。
4. ˇ11月,公司档案科会同会计科清理会计档案,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总会计师批
准,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清毁。事后查明,在销毁的该批会计档案中,有若干张系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5. ˇ12月,因经营管理和市场等原因,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滑坡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要求会计科
“动动脑筋,确保完成全年例如按目标”。之后,会计科长李某通过虚增营业收入、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手段调整了公司财务报告,“完成”了当年利润目标,并按法定要求将公司财务报告对外包报出。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公司原会计科长张某与新会计科长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公司原会计科长张某认为“自己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会计上的任何事情与本人再没有
建工系”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3) 公司对外提供查阅和接触会计档案资料的做法是否符合对顶?简要说明理由。
(4) 公司对收到的“金额”栏中数字有更改迹象的购货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 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7) 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公司会计科长李某违反了那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答案】
(1) 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的时候,由上级单位派人会同监交。
(2) 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3) 不符合规定。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原件。
(4) 不符合规定。记账凭证的编制依据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只能重开,不得更正。
(5) 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6) 承担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7) 会计科长李某违反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七、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14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014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3)2013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离岗必须先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3)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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