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基金的募集 ................................................................................... 19 5.2基金的认购 ................................................................................... 20 5.3基金认购流程 ............................................................................... 20 预约认购意向书 ............................................................................... 22
第二章 基金的组织、运行与管理
2.1.1组织形式
******基金(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制,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运营和管理*****投资基金,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作为投资人,不参加基金的投资决策和管理。图2-1描述了*****投资基金的基本组织形式。
2.2设立方案 2.1.2 责任
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参与投资项目的发掘,负责项目的投资决策和据顶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投资顾问:协助执行合伙人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募集,实施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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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及提出股权转让计划。 2.2.1基金定位
本基金定位于对中国的成长性企业,尤其是拟上市的优质企业、以及具有1~3年内上市潜力的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和潜在龙头企业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投资。 2.2.2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2.3基金性质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2.4注册地址
深圳市 2.2.5设立方式
本基金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人认购 亿元人民币即 %的基金份额,普通合伙人认购 万元人民币即 %基金份额。 2.2.6基金规模
本基金规模为5 亿元人民币,其中,基金发起人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万元人民币,基金投资人认购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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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基金份额
本基金分为100个基金份额,每个基金份额500万元人民币。 2.2.8初始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初始认购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 2.2.9认购限额
有限合伙人最低出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且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整倍数。 2.2.10认购起止时间
2010年xx月xx日至2010年xx月xx日。
2.2.11基金发起人与管理人
本基金的发起人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管理人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12收益的分配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遵循以下5个原则:
1. 基金投资人按照其交付的出资额占本基金的比例享有本基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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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本金完全由合伙人享有;
3. 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任何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4. 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5. 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则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现金收入 三十日之内尽快将现金收入进行分配。但当某笔现金收入金额不足100万元人民币时,应累积到基金获得的下笔现金收入中,直至累计获得现金收入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再按本款前述约定分配给各合伙人。
2.2.13基金主要费用
1. 基金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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