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给甲方售价,直接向甲方客人收取所有费用并为甲方客人出具正规发票。
2、乙方每日(含节假日)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如下两种审核方式供选择:
□夜审:当日夜间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夜间订单审核,乙方需在电话/传真中即时确认。
□日审:次日通过电话/传真进行日间订单审核,乙方需在12小时内确认。 3、审核结果以双方选定的审核方式中确认的信息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客人入离店日期、提前入住、延住、房间号码等审核信息均真实、准确。 4、甲方于每月3日通过传真、甲方系统或电子邮件向乙方提供上自然月甲方客人入住清单供乙方对账,经核对确认(以下方式视为乙方已确认: (1)由乙方门店前台或乙方授权/指定的其他人签字确认; (2)乙方通过门店甲方系统账户进行确认;
(3)无签字/无盖章/非指定授权人确认,但实际进行支付的视为确认; (4)(15日前未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该月15日前将上月佣金(15日前未确认,亦未付款的以甲方系统系统中的“结算服务费账单”为准)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传真、甲方系统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的对账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双方同意,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当双方统计的房晚数有出入时,以乙方收银记录为准。
6、担保No-show订单视为已入住订单,乙方应在甲方的对账单中注明上月甲方客人产生的No-show担保订单详细资料,并回传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
的等额正规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确认并扣除相应佣金后的No-show担保订单金额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2、如甲方发现乙方虽通知“关房”,但尚可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有渠道、互联网渠道或第三方直销、分销渠道等预订乙方客房,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为甲方增加任一房型的预留房三间,且乙方应将因“关房”而拒绝接受的甲方订单所对应的佣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3、乙方应保证甲方客人入住当日的前台执行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向甲方提供的给甲方售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倒挂行为,则乙方除应对价格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三倍的赔偿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
4、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切客行为或有客人因此投诉,则乙方应按照切客订单对应的佣金的三倍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或客人造成了其他损失,则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甲方发出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将未结算的佣金支付给甲方。
5、经乙方确认的订单或预留房范围内的订单,若客人到店乙方酒店无相应房型提供,则乙方酒店应立即免费升级至更高级房型安排入住;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客人安排至同区域、同星级或更高级别的酒店,并承担客人原订单中全部首晚房费(如果客人的订单为全额担保订单,则乙方需按照客人担保的全额进行承担)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入住酒店与原酒店的房费差价、交通费、
通讯费等)。如客人不接受上述安排,则由此给客人及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应向客人如实说明不能兑现预订的具体原因并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但该订单对应的全部佣金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如乙方酒店一个季度内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该酒店的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将相应预订政策或优惠奖励调整为与其他销售渠道一致,乙方应按照甲方调整后的预订政策或优惠奖励履行己方义务;同时,乙方除应按照其他违约条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额外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7、乙方保证其在《酒店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及其提供给甲方的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甲方在其网站和合作/联盟网站的页面上或以其它合理方式无偿使用上述信息;如其信息发生变更,或出现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道路中断、恶劣天气、电信中断、装修、停水停电、设施故障等影响客人入住体验的情形),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提示客人;由于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取得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许可,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办理了营业执照。签约时乙方已将上述许可及证照交付甲方查验,并将复印件留存至甲方。若乙方没能取得相关资质/许可或该等资质/许可已过期,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乙方酒店产品或服务等方面原因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佣金,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如乙方逾期十五日未付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除应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亦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相关损失。
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立即暂停对乙方提供的一切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予以纠正,如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未予纠正,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其他
1、为了更有效的推销乙方的客房,乙方授权甲方可自主决定通过自身或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航空、电信、银行、网站联盟、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渠道,开展酒店预订业务,为乙方销售客房。
2、甲方作为专业的酒店预订服务提供商,将致力于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酒店预订销售服务并为乙方进行相应的市场推广。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使用、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对方的任何保密、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技术数据、财务数据等。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4、如果不能履行本协议是由于一方所不能预见和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如战争、罢工、自然灾害、恶劣天气、航空运输中断等,则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相应免责。如天气变化、航班延误、自然灾害等非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客人无法及时到店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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