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
减免税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税收管理员姓名: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所属期间 5 6 7 8 联系电话 应纳税额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减免税额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经 办 人 税 种 申 请 减免税 项 目 申请 减免 税理 由及 依据 申请人承诺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随减免税资料流转归入减免税管理档案,一份归入纳税
1 申 请 资 料 2 3 4 以上申请资料真实、合法。 签章 年 月 日 —1—
人户管档案。
附件1-2:
减免税受理通知书
地税减受〔 〕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减免税(审批/备案)资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受理。
地方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本减免税申请批准或备案前,你单位应按规定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相应税款。
—2—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随减免税资料流转归入减免税管理档案。
附件1-3:
补正减免税资料告知书
地税减补〔 〕 号
(申请人)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减免税(审批/备案)资料,经审核,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4. 5. 请将上述材料补正后,再向我局提出申请。
地方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3—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随减免税资料流转归入减免税管理档案。
附件1-4:
减免税不予受理通知书
地税减不受〔 〕 号
(申请人)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减免税(审批/备案)资料,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如下:
1. ; 2. ; 3. 。
地方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你(单位)若不服本决定,可以在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向 地方税务局或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随减免税资料流转归入减免税管理档案。
附件1-5:
减免税调查报告
地方税务局:
按照《湖北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襄樊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工作规程》的规定,我局(分局)对 (申请人) 申请的减免税事项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近三年的税款缴纳情况; 三、申请人的减免税事由是否真实。
地方税务机关(章)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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