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计价需要,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计价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精神,结合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是县域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年度运维费用计划及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指导依据,也是运维企业投标报价及管理部门与企业签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合同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第四条 本指南是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技术导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农村生活
1
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 868-2012)》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结合省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服务区域的地形、设施采用工艺和出水标准以及管网设施运行等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制的。
第五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由管理费、企业运维费组成。其中企业运维费由运维企业综合费和其他运维费组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组成如下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组成表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平台维护费、办公经费、培训宣传管理费 费及检测费等。 现场运维人工费、车辆燃油费、化验设备及耗材费(包括监测药剂等费直接费 用)、日常维修费及其他材料费(包括运 维 费 企业运用 维费 1.运维企业综合费 管网井盖更换、终端电磁阀更换、漏电保护器更换等费用)等。 管理人员工资、房屋使用费、办公费、运维车辆使用费、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间接费 财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税费等。 利 润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 税 金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6% 2.其他运维费 运维设施大修费 设施运维电费 2
1、管理费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对运维企业的运维行为进行管理的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管理平台维护费、办公经费、培训宣传费及检测费等。其中检测费指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检测等的费用。
2、企业运维费是指运维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费用(包括运维设施大修费和设施运维电费),企业运维费由运维企业综合费和其他运维费组成。
(1)运维企业综合费是指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费用。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运维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设施运维费,不包括运维设施大修费及设施运维电费。
运维企业综合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其中直接费包括现场运维人工费、车辆燃油费、化验设备及耗材费(包括监测药剂等费用)、日常维修费及其他材料费(包括管网井盖更换、终端电磁阀更换、漏电保护器更换等费用)等(日常维修范围参考标准见附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范围参考标准》);间接费包括运维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房屋使用费、办公费、运维车辆使用费、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财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税费等,其中税费是指城
3
建税、教育附加税、房产税等;利润指运维企业完成所承包项目获得的盈利;税金指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
(2)其他运维费由运维设施大修费和设施运维电费组成。运维设施大修费是指不属于日常维修范围内的,以恢复处理设施正常功能所需的维修费用(大修范围参考标准见附表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范围参考标准》)。其由运维管理部门计提,实施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第六条 政府管理部门管理运维的管理费标准(额度),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对农村污水处理的要求及实际管理需要确定。其中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可按年度运维企业综合费用的10~15%计算。
第七条 本指南按照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现有的村落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和城乡统一处理三种模式,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费用参考标准见附表3~附表6)。
其中,村落集中处理模式(以下简称集中式)是指农户居住点集中、全部或部分具备管网敷设条件的村落,村庄附近建设一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村庄内全部污水集中处理;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