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花园一期 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业 主:长江置业 现场负责:
监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监:
承 包 人: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 期: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扬中市明珠花园一期工程动态管理,促使项目部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1、根据项目部上报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项目经理
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见证取样员)开工时不到位罚款2000元/人。日常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得少于6小时或每周不得少于30小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只要有工人施工)现场,业主、项目监理机构对其考勤。如达不到要求,项目经理每周驻工地时间每少6小时罚款2000元,少于6小时按6小时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少一天罚款500元。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经业主或总监、总监代表批准后方可免于处罚。 2、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如确需调动,应安排专业技术和管理
水平不低于原人员的人代替。如未经业主、项目监理机构同意擅自调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0元。
3、如业主、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不力,有权提出调整有关
人员的要求,承包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调整到位,否则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
4、为严肃工程会议纪律,提高工程会议效率,对应参加工程会议(含工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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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会和专题会议)规定如下:
(1)、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罚款100元/人次;缺席,罚款200元/人次;
(2)、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迟到或缺席,应提前八小时口头或书面上报业主、项目监理机构,但不得连续二次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二、现场资料管理:
1、承包人需指定专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简称资料员)。
2、“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必须齐全,并一式四份,一份与工程进度
同步报项目监理机构存档,二份交业主存档(必须原件),一份承包人自留。
3、工程技术资料原则上要求承包人做到与进度同步(除砼、砂浆试块试压报
告等不能同步,但应及时提供),在各阶段的工程验收时,项目监理机构把检查工程资料是否齐全作为验收的先决条件,否则,项目监理机构有权拒验,验收一个分部工程,即将该分部工程的技术资料归档,从而做到工程技术资料与进度同步。
4、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应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将技术资
料归档范围内的所有资料和其它要求提交的竣工资料提前七天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5、竣工资料未经验收合格,不得申报竣工验收。 6、工程技术资料严禁擅自涂改、伪造、预造和后补。
7、资料的填写与管理:严格按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质(2002)332号文
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精神执行,一律使用A4纸张,考虑本工程的重要性,所有资料均要求电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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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8、考核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必须提前7天报验,经项目监理
机构、业主认可后方可施工。如延期一天罚款200元;(2)工序必须提前报验并附报验资料,无资料项目监理机构有权不予验收,并罚款200元/次。(3)未经报验擅自使用的材料(需检测的材料,必须检测后报验),使用该材料部位一律停工,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并罚款2000元。(4)需上报业主、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材料等资料,原则上必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拖延一天罚款500元。(5)对监督机构、业主、监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单、整改单、联系单等回复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三、现场质量管理:
1、原则上工程验收放在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需要晚上验收的,最迟不得超
过晚上8:00,但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存在第二次验收罚款500元/次。
2、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施工部位一律停工,待
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并罚款2000元。
3、隐蔽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业主验收擅自隐蔽,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施工部位停工、无条件返工,重新验收,并罚款10000元。
4、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强制性条文,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等级,
责令承包人返工,并罚款10000元/次。
5、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或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承包人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完毕、自检合格,提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整改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5、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及时上报,瞒报质量事故,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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