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县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18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各乡镇和各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县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县、乡两级纵向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三是县政府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签订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四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制订了《XX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分层次设定考核指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每半年督导、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对15个单位和31名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五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
半年向县政府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二)突出法制审查,规范决策行为
一是决策机制更加完善。建立了土地出让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人事领导小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修订了《县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决策规范。二是法律顾问制度日益完善。调整充实了县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达到17人,完善了工作规则。对顾问团成员实行台账式管理、票决制决议,召开顾问团会议80余次。印发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10余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严格法制审查。将规范性文件、9类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共审查修改重大决策258件次、重大合同协议459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令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初制定了《2018年度XX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了制定、发布程序。凡未纳入计划又急需制定的,均按要求送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再制发。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科学性和实效性。今年来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三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2018年12月31日前的秘密机密级规范性文件以及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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