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等13个方面。
这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次科学、系统、客观的全面总结,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的优越性,也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国家制度结构和体系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这些显著优势,就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具有标志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巨大优越性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的社会,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历史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集中人民的智慧,凝聚人民的力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
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强调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这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体系,将从宪法制度、立法制度、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制度和监督制度等方面不断完善。
全会强调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地位,明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同时强调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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