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容器名。 定义该容器在程序中的使用名称; 2. 类型。定义该容器所能储存数据的数据类型; 3. 静态。本属性仅在定义局部容器时需要被设
置。如果局部容器在定义时此属性被设置为假,那么运行应用程序时,此容器在其所在子程序开始被执行前自动分配存储空间并初始化,在所在子程序执行完毕后自动释放所分配的存储空间。也就是说,容器的存储空间仅在其所在子程序执行过程中存在;如果此属性被设置为真,那么此容器与全局、程序集容器一样,被分配给在程序运行期间永久存在的存储空间并仅在应用程序启动运行前被初始化一次。
4. 数组。设置当前容器是否为数组容器及数组各
维的上限值(即成员数目)。如为多维数组,定义时各上限值之间用逗号分隔。引用容器数组中某成员的方法为使用被中括号括住的从 1 开始的索引数值,如:“[1]”(单维数组),“[2][1]”(多维数组)。所有多维数组均可以使用单维数组格式引用其成员。譬如:数组定义为“2, 3”的多维数组,其成员
“[2][2]”可以被单维数组格式“[5]”所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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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容器
使用“参考”命令可以将一个容器的内容置为参考到其它容器的指针,以后对此容器进行的读写操作将被自动转移到其所参考到的容器。具体情况请参见系统核心支持库中有关“参考”命令的解释。 七、常数
常数为可以直接在程序中使用的数据,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数值型常数。如: 1、100 ; ? 逻辑型常数。如: 真、假 ; ? 日期时间型常数。日期时间常数的内容必须用
中括号括住,并且应按以下格式之一提供,年份后的时间部分可以被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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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2年4月23日12时30分25秒] 2、[1982/4/23/12/30/25]
3、[1982/4/23/12:30:25] 4、[1982-4-23-12-30-25] 5、
[1982-4-23-1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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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常数。文本常数的内容为一段文本,必须使用全角或半角双引号括住。如:\文本\、“文本”等等;
子程序指针常数。子程序指针常数为指向程序中某一子程序的指针数值,表达方式为符号“&”再加上子程序名称。如:“&子程序1”、“&_启动子程序”等等;
? 常数集。常数集用作提供其它各类常数或常量的数组形式。表达方式为使用大花括号括住一系列相同类型且通过逗号分隔的各类常数或常量。如:“{ 1, 2, 3 }”、“{ \\年4月23日], [2000年1月1日12时] }”、“{ &子程序1, &_启动子程序 }”、“{ #红色,#黑色 }”、“{ #图片1,#声音1 }”等等。常数集也可以为空,表达方式为“{ }”,此时它将被认为包含有 0 个数值型常数,可以用作重新初始化一个数值数组或者将某字节集清空,譬如:“数值数组1 = { }”、“字节集1 = {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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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常量
常量用作存储在整个应用程序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的数据,其类型可以为数值、文本、逻辑值和日期时间。易语言核心支持库中已经提供了许多常量,但用户也可以在程序中自行定义。常量的引用表达方式为符号“#”再加上常量名称。如:“#pi”常量等同于数值“3.1415926535”、“#换行符”常量等同于文本 <回车> + <换行> 等等。 九、资源
资源用作存储用户需要在程序中所使用的图片、声音等等字节数据,其数据类型为字节集型。引用表达方式等同于常量。
十、窗口、窗口单元及窗口程序集
窗口为应用程序的界面,窗口单元为窗口的组成成员。每个窗口拥有一个专用程序集,名为窗口程序集。此窗口上所有的事件处理子程序都必须放在此程序集中。窗口程序集中的子程序引用所属窗口上的窗口单元属性或方法时可以省略窗口对象。譬如:假设程序中存在名为“窗口1”的窗口,该窗口上绘制有一个名为“标签1”的标签窗口单元。在其它程序集中的子程序欲引用“窗口1”的“标题”属性需要使用“窗口1.标题”,引用“标签1” 的“标题”属性需要使用“窗口1.标签1.标题”。而在该窗口的窗口程序集中的子程序可以直接使用“标题”、“标签1.标题”来进行相同的引用。
系统核心支持库中定义的“窗口”窗口单元数据类型的所有方法能够被其它所有非功能类窗口单元数据类型所共享,就好象这些方法是其本身所具有的一样。
在一个程序集中可以就象引用窗口对象的属性或方法一样来引用另外一个窗口程序集中的程序集容器和子程序。譬如:假设存在名为“窗口1”的窗口,其窗口程序集中存在名为“容器1”的程序集容器,名为“子程序1”的子程序,在其它程序集中可以使用“窗口1.容器1”及“窗口1.子程序1”来引用此程序集容器和子程序。
窗口单元的属性除了被标明为“只读”的外,其它属性在运行时皆既支持读也支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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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的载入
程序内所设计的所有窗口,运行时在使用前都必须先载入。除开“_启动窗口”由系统在启动程序时自动载入外,其它窗口都必须使用“载入”命令载入。有关查阅“载入”命令详细信息的方法,请参见《支持库手册》。在窗口被载入后,所有对此窗口及其所有单元的对象属性的修改,在窗口被关闭后都将自动被复原到设计状态。但是如果在窗口被载入前修改了窗口或其单元的固定属性,则此属性值将永久存在而不会被复原,就好象是在设计窗口时所设置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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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元的固定事件
所谓窗口单元固定事件,即由系统而非窗口单元本身提供支持的窗口单元事件。其列表如下:
1、鼠标左键被按下:当在窗口单元上按下鼠标左键时产生本事件。 2、鼠标左键被放开:当在窗口单元上放开被按下的鼠标左键时产生本事件。
3、被双击:当在窗口单元上双击鼠标左键时产生本事件。
4、鼠标右键被按下:当在窗口单元上按下鼠标右键时产生本事件。 5、鼠标右键被放开:当在窗口单元上放开被按下的鼠标右键时产生本事件。
6、鼠标位置被移动:当在窗口单元上移动鼠标时产生本事件。
事件(1 - 6)的事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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