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质量研究综述
生活质量研究综述
摘要:生存质量,作为评价人健康的重要模式之一,其研究在近20年来已成为我国研究的一个热点。本研究针对生存质量的概念、研究领域、理论、测量和评估、研究现状及展望等方面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生活质量;研究领域;测量与评估;现状
我国生活质量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方面是由于国外生活质量概念的引入,以及受国外指标研究、理论及经验研究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人们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如何评价并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和社会发展的既定目标。最早的研究大多致力于探讨生活质量的评估指标和研究方法,而且大多集中在城市居民层面上。 一、生存质量的概念
“Quality of life”一词在1957年以后在医学文献中才开始以关键词出现。1993年WHO生命质量研究组给Quality of life下的定义为:不同文化和价值体系中的个体对与他们的目标、期望、标准以及所关心的事情有关的生存状况的体验,同时强调对自身价值和自我实现的认知以及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国内将其翻译为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生存质量。因为主要面向病人,我们倾向于万崇华提出的生存质量的译法,其内涵指病人对其疾病和相关的医学治疗所产生的在躯体、心理、社会地位和作用上的影响的主观认知和体验。一些医学专家和学者也主张在医学领域将其翻译为生存质量。 (一)从影响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客观条件方面进行理解。
此类学者认为,生活质量是指生活条件的综合反映,生活条件的改善就意味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不少学者持这种观点。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生活质量是反映人们生活和福利状况的一种标志,它包括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内容。生活质量的自然方面是指人们生活环境的美化、净化等等; 生活质量的社会方面是指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生活服务状况、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等等。70年代, 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W·W·Rostow)的生活质量概念也包括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内容, 自然方面即居民生活环境的美化和净化; 社会方面是指社会教育、卫生保健、交通、生活服务、社会风尚乃至社会治安等条件的改善。在罗斯托的理论中, 生活质量概念是与经济增长阶段相联系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 是经济增长过程的必然产物。 我国很多人口学家倾向于从客观方面理解生活质量。冯立天教授主要从物质生活质量指数方面对生活质量进行测量和评价;陈深则将生活质量定义为:“ 反映人类为了生存与提高(生存)机会所进行的活动的能力和活动的效率”。活动能力是指:“人们生存能力和提高生存机会的潜力”。他认为,“一个人的才能唯有通过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方法方能转化为现实效率。”
(二)从反映人们生活舒适、便利程度的主观感受方面来理解。
持有这观点的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学者。美国经济学者加尔布雷斯( J·K·Calbrith) 在1958 年所著的《富裕社会》( The Afflent Society )一书中认为, 生活质量是指人们在生活舒适、便利程度以及精神上所得到的享受或乐趣。1957 年古瑞( Gurin) 等人在美国进
行的首次生活质量调查具有明显的注重精神健康取向。60 年代以后, 研究内容转向更为宽广的领域:既有情感、心理健康的研究,也包括对认知层次满意程度的研究, 对满意度的研究占上风。坎贝尔(AngusCampbell) 等1976 年将生活质量定义为生活幸福的总体感觉。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将生活质量定义为“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和对生活的全面的评价”。 为了使一般满足与某个特殊满足相区别, 人们习惯上把两者分别称之为 “整体性( global)满足”和“专门性(domainspecific)满足”。 (三)将主、客观两方面结合来理解。
此派学者把生活质量定义为:“社会提高国民生活的充分程度和国民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生活质量是:“社会成员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各方面情况特征的综合反映,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条件基础上, 社会个体对自身及其社会环境的认同感”。 (四)从人们生活总体上的好坏来理解。
此派学者认为生活质量是指人们的生活的好坏优劣的程度, 即将生活质量看作生活等级的代名词。在生活质量优劣的判断标准上, 日本学者认为主要有4个方面,即方便、健康、安全和舒适。我国学者卢淑华也认为, “把生活质量看作一个抽象的概念, 是生活等级的代名词似乎比较适当”。她认为对生活质量主、客观两方面理解的是有关生活质量的两个操作性的定义。 二、 不同领域的研究 (一)社会学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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