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4)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4.2、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告、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4.3、专业监理工程师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4.4、监理员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2.5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使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规范化、程序化要求,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监理部按相关规定、规范、规程制定了监理工作程序:原材料质量签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隐蔽工程、单元工程签认,工程停工、复工,设计变更处理,工程计量支付程序等。
2.5.1 施工监理程序
各项工程施工监理程序均按“施工准备→总监批准开工→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合格签证”的顺序进行。
1)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机械设备报验、施工放样报验、进场主要人员报验(含资格证、安全证等)、进场仪器设备报验(含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准许使用的合格证)、进
场材料报验。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均应齐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并由承建单位自检合格,按规定格式填报质量检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不合格的工序,未经修补或返工处理合格前,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拒认工程量。 4)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建单位通知检查某工程或某工序时,及时会同承建单位人员和自检人员,对照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去现场进行检验,合格者及时签证。
承建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书面向监理工程师申述理由,提出具体意见,由监理工程师酌定。在监理工程师未作出正式答复前,承建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程序和任何设计及施工方案。
2.5.2 监理工作程序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签订监理合同后,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3)、按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4)、开展前期监理工作;
5)、监理过程控制,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 6)、工程验收: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7)、监理工作总结: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竣工验收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2.6 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坚持以公正、科学、廉洁、诚信的工作作风,以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采取合格签证、测量、试验、指令性文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2.6.1、旁站监督与巡视检查
旁站监督是现场监理人员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现场检查的一种方法,为了杜绝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对重要的工序和关键部位,监理部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不分昼夜的坚守施工现场;对于其他一般施工工序质量控制,采用测量、试验、仪器检查等手段,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和抽查,达到控制质量、投资的目的。
由于本工程战线长,地点分散,交通条件差。采取了每个标段分派监理人员常驻工地,采用旁站、现场巡视和平行检测的方法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了工程质量有效控制,
对于混凝土浇筑及险工重要部位砌石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对工程中的质量控制见证点进行旁站检查,除现场监理人员做好旁站监督外,同时监理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对承建单位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对屡次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承建单位采取经济处罚,上报建设单位。通过现场监理人员的每天巡视和重点旁站,以及监理部进行的经常现场检查,确保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
2.6.2、平行检测
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督承建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自检外,同时按规范规定比例抽样检查。本工程在部分项目检测中,如塌落度检测、材料外观检测等由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部位,立即要求施工方进行加固或返工处理,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立即清除出场。
对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监理人员抽检送具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查、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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