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省内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一)省内下达预算情况
2016年12月21日江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文指【2016】107号),下达给我市预算资金760.5万元。 (二)市内下达预算情况
2017年6月9日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洪财政【2017】12号,下达我县预算资金157万元)
3、市内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1)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
(2)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提升服务质量
(4)促进数字化文化馆建设
(5)促进南昌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艺术生活,推动南昌县公共文化服务及文艺事业发展
提升南昌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管理效能,融合大数据等技术引导政府更好决策,精准调配相关资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1)原则
①持统一领导原则
②坚持分类管理原则 ③坚持客观公平原则 ④坚持科学规范原则 (2)依据
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范及规章制度 ②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及工作规范 ③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及目标 ④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 (二)组织过程 (1)工作部署
成立“局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单位自评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了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了书面绩效自评报告,并于2018年5月17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电子版,纸质版上报至我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析评价
根据10个项目单位上报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只有7个项目已经完工,7个项目正在实施,另有一个项目因区域调整直接拨资金至高新区。全部14个项目的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为44.5%。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县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绩效自评综合评价为: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共计157万元,
截至2018年5月21日止,该专项资金到位15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共计157万元,截至2018年5月21日止,该专项资金已使用了7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44.5%。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单位的项目正在实施,未进行结算。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对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使用目标明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批把关,并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南昌县图书馆完成总分馆图书加工3万本;组织培训1次以上;购置桌椅10套、书架25组;开展各类活动10次以上。
南昌县文化馆完成展厅、舞蹈房改造;
南昌县三江镇、莲塘镇、泾口乡、塔城乡、向塘镇等乡镇完成东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澄湖北路社区综合文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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