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考点一:自由平等的真谛及追求
问题 【是什么】 自由相关知识 1、自由的含义及重要性: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2)重要性: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3、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1)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3)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4、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1、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 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2、我们为什么要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的重要性)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解读 cc
【是什么】 平等相关知识 3、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5、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考点二:公平正义的价值及守护
问题 【是什么】 公平的相关知识 解读 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2、公平的作用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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