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华东地区天目山-千岛湖-朱家尖生物学
野外实习学生安全协议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野外实践)建设项目华东地区野外实习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按照华东地区天目山-千岛湖-朱家尖生物学野外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2014年实习指南,组织生物学野外教学实习。按照实习大纲组织实施实习内容,安排实习教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实习期间的交通、食宿,制定实习安全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负责实习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购买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实习过程正常有序进行。
学生参加实习基地野外教学实习,愿意服从基金管委会关于教学实习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规定学习任务,自觉遵守基金管委会教学实习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不擅自离队活动,不私自到河流、水库、水塘等地方游泳,乘车和实习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和防范,不做违反实习纪律的事。如果因学生本人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野外实践)建设项目华东地区野外实习基金管理委员会(分别由本实习基地成员: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等、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天目山管理局等单位)。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代章)
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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