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界限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Es——钢筋弹性模量,按本规范表4.2.4采用;
?p0——受拉区纵向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
筋应力,按本规范公式(10.1.6-3)或公式(10.1.6-6)计算;
?cu——非均匀受压时的混凝土极限压应变,按本规范公式(6.2.1-5)计算;
?1——系数,按本规范第6.2.6条的规定计算。
注:当截面受拉区内配置有不同种类或不同预应力值的钢筋时,受弯构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应分别计算,并取其较小值。 条文说明:构件达到界限破坏是指正截面上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
时发生时的破坏状态。对应于这一破坏状态,受压边混凝土应变达到?cu;对配置有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变取fyEs。界限受压区高度xb与界限中和轴高度xnb的比值为?1,根据平截面假定,可得截面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b的公式(6.2.7-1)。
对配置无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根据条件屈服点的定义,应考虑0.2%的残余应变,普通钢筋应变取?fyEs?0.002?、预应力筋应变取?(fpy??p0)Es?0.002?。根据平截面假定,可得公式(6.2.7-2)和公式(6.2.7-3)。
无屈服点的普通钢筋通常是指细规格的带肋钢筋,无屈服点的特性主要取决于钢筋的轧制和调直等工艺。在钢筋标准中,有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s表示,无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p0.2表示。
6.2.8 纵向钢筋应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纵向钢筋应力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si?Es?cu(?1h0ix?1) (6.2.8-1)
预应力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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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s?cu(?1h0ix?1)??p0i (6.2.8-2)
2 纵向钢筋应力也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si?x??1) (6.2.8-3)
?b??1h0i(fy预应力筋
?pi?fpy??p0i(x??1)??p0i (6.2.8-4) h0i?b??13 按公式(6.2.8-1)至公式(6.2.8-4)计算的纵向钢筋应力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
式中:h0i——第i层纵向钢筋截面重心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x——等效矩形应力图形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si、?pi——第i层纵向普通钢筋、预应力筋的应力,正值代表拉应力,负值代
表压应力;
?p0i——第i层纵向预应力筋截面重心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
力钢筋应力,按本规范公式(10.1.6-3)或公式(10.1.6-6)计算。
条文说明:钢筋应力?s的计算公式,是以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变?cu作为构件达到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而给出的。
按平截面假定可写出截面任意位置处的普通钢筋应力?si的计算公式(6.2.8-1)和预应力筋应力?pi的计算公式(6.2.8-2)。
为了简化计算,根据我国大量的试验资料及计算分析表明,小偏心受压情况下实测受拉边或受压较小边的钢筋应力?s与?接近直线关系。考虑到???b及
???1作为界限条件,取?s与?之间为线性关系,就可得到公式(6.2.8-3)、(6.2.8-4)。按上述线性关系式,在求解正截面承载力时,一般情况下为二次方程。
6.2.9 矩形、I形、T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节规定计算;任意截面、
圆形及环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计算。
条文说明:在02版规范中,将圆形、圆环形截面混凝土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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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文,本次修订将圆形截面、圆环形截面与任意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一同列入附录。
(Ⅱ)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6.2.10 矩形截面或翼缘位于受拉边的倒T形截面受弯构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0):
x??fpy?)Ap?(h0?ap?) (6.2.10-1) M??1fcbx(h0?)?fy?As?(h0?as?)?(?p02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fpy?)Ap? (6.2.10-2) ?1fcbx?fyAs?fy?As??fpyAp?(?p0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尚应符合下列条件:
x??bh0 (6.2.10-3) x?2a? (6.2.10-4)
式中:M——弯矩设计值;
?1——系数,按本规范第6.2.6条的规定计算;
As、As?——受拉区、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的截面面积;
Ap、Ap?——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的截面面积;
?0——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p筋应力;
b——矩形截面的宽度或倒T形截面的腹板宽度;
h0——截面有效高度;
as?、ap?——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合力点、预应力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
离;
a?——受压区全部纵向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当受压区未配
??fpy?)为拉应力时,置纵向预应力筋或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应力(?p0公
式(6.2.10-4)中的a?用as?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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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10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6.2.11 翼缘位于受压区的T形、I形截面受弯构件(图6.2.11),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
??fpy?)Ap? (6.2.11-1) fyAs?fpyAp??1fcbf?hf??fy?As??(?p0应按宽度为bf?的矩形截面计算;
2 当不满足公式(6.2.11-1)的条件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hf?x??? M??1fcbx(h0?)??f1b()h(?)f?A?h?)s?(?f?p0A?h)p?(?p c?fbhf?0y(sa0??ya220)p (6.2.11-2)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fpy?)Ap? (6.2.11-3) ?1fc??bx??bf??b?hf????fyAs?fy?As??fpyAp?(?p0式中:hf?——T形、I形截面受压区的翼缘高度;
bf?——T形、I形截面受压区的翼缘计算宽度,按本规范第6.2.12条的规
定确定。
按上述公式计算T形、I形截面受弯构件时,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仍应符合
本规范公式(6.2.10-3)和公式(6.2.10-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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