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东汇3#、4#栋及地下室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湖南长沙榔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宁乡县精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将领东汇3#、4#栋土建工程劳务总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现就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承包内容阐述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领东汇3#、4#栋
2、工程地点:长沙县星沙镇黄兴大道(东八道) 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4、建筑面积:3#栋 20509m2地库2730.71m2,4#栋12262m2地库2136.15m2
以此面积结算。
5、合同单价:439.8元/ m2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1、采用包工不包料,从基础垫层起,包括泥工、木工、钢筋工、外墙、贴瓷片、架子工(钢筋焊接、调直、焊条、安装、架子工内外搭设、拆除、安全防护、砼浇筑养护、砖砌体、内外墙粉刷、屋面保温隔热、木工、装模制模等),不包括水、电气工程、消防弱电工程、室内保温、隔热、防水、窗安装工程、油漆涂料工程、人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其它幕墙工程、干挂、湿挂、基础开挖的机械设备、机械台班及所有图纸外的项目、木工用的止水螺杆螺帽、
第1页 共9页
领东汇3#、4#栋及地下室劳务承包合同
止水钢板,甲方供材、乙方负责加工安装费用(6#8#10#钢材甲方不供用直条)。
2、乙方负责临搭建的人工工资,工地所有安全文明标牌的制作、安装。 3、基础工程:从垫层开始(挖运面填土方除外),土建部分都属乙方工作量。
4、主体工程:施工图纸所有钢筋、模板制安、浇捣及养护、砖砌体工程量,如有特需要求的预埋件另行计费,工字钢由乙方提供,乙方安装。从临建开始地下车库按附件、标段划分图及所有的土建部分按开发商与甲方签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内容,全部归乙方承担。(内容见合同)
5、装饰工程:裙楼以下内外装饰均不在内(因装饰规格暂不能确定),裙楼以上内墙负责水泥砂浆抹灰、顶棚的人工费、公共部分除外,涂料、盖面、结合部位粘贴钢丝网、楼地面天棚抹灰(但不包括柔性防水和保温),外墙抹灰及装饰贴面工程。
6、附属工程:包括明暗沟、散水、化粪池、排水沟管道的埋设、流泥井砌筑、台阶、室内外及建筑物四周外边2米范围内的附属工程,场地围挡的基础砼浇灌、化粪池50米以内的配套工程由乙方负责,50米之外另行计算,由甲方负责(土方回填及绿化、亮化不在承包范围内)。
7、屋面工程:包括找平、隔热层、刚性层(专业防水工程除外)。 8、配套工程:所有排烟、排气道、轻质隔墙及任何安装工程应有的事项、乙方负责预留洞口抹灰、门窗缝里外抹灰,乙方不收取配套费用。
9、临时用水用电方面:甲方负责提供三级配电箱之前所有的电器设备,三级配电以后的部分材料由乙方负责,所有工地临时用电安装维护由甲方派人员负责,所有施工人员住宿及生活用水(包括热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2页 共9页
领东汇3#、4#栋及地下室劳务承包合同
一期员工租用的宿舍造成房屋门窗损坏和电线烧坏等现象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一期员工租住的房屋在房屋合同期满后的续租租金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
10、厨房、厕所必须做48小时蓄水试验。
11、本项目除化粪池之外无任何签证,无任何计时工,特殊情况如果甲方能与开发公司签证的,乙方同等享受。
12、独立基础除一次性浇灌外全部采用木模制作安装,不采用砖胎模,;梁垫层必须装模施工,挖机回填土方时,乙方必须五人以上配合挖机回填,如未达到五人,挖机费用按分配计算。
第三条、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主材料的承包方式,甲方负责提供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石灰、红砖、水电、主电源设备),乙方负责辅助材料和所有设备及工具(如塔吊、输送泵、搅拌机、施工电梯、风炮机、水泵、扎丝、电焊条、套管、木工加工的所有小型机械、钢筋制作的一切所需要的设备等)。
2、乙方负责工程所需要的脚手架材料、模板木方、包周边安全防护,安全门、安全通道防护及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油漆,临时设施的搭拆,乙方管理人员配合甲方专业施工人员的测量放线工作、钢筋配料下料工作(地下室剪力墙止水带钢板和止水螺杆、砼外加剂、泵送剂、后浇带和膨胀带处用的钢丝网、止水膨胀均由甲方供材)。
3、甲方在工程中所需的主次材,若不能按工程进度所需提供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债权承担负责,如造成误工按实际每人每工日150元补偿给乙方,同时每天付租赁费2000元/天。
第3页 共9页
领东汇3#、4#栋及地下室劳务承包合同
第四条、分包工作期限
1、本工程劳务分包工期为 415 天(从2012 年 12 月 8 日至2014年 1 月 25 日)。此工期不应受任何客观因素影响外,用工具体时间见甲方通知为准,但应在 年 月 日开工(乙方未进场时视为甲方违约,劳务定金应双倍退回乙方)。 2、工期延误
(1)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政府部门通知的停工,经甲方施工人员的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2)因停电、停水、停工待料影响乙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连续超过24小时,超过部门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甲方应按每天付给乙方周转、机械的费用2000元/天。
第五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施工,采取一切必要的、充分的、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即从乙方进场到乙方退场前),必须在施工场地内(以甲方的红线圈或土地使用权证明的范围以及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为界)搭设安全防护棚,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3、乙方必须在靠近施工现场较近的施工人行道上搭设安全防护棚,确保行人的安全。
4、甲方指定的其它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如果不是乙方造成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4页 共9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