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记录
年 月 日 巡查时间 巡查情况 巡查内容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用火用电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防火门 和防火卷帘 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其 他 情 况 巡查人员签名 主管人员签名 备注: 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打“×”,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活动(会议、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等)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活 动 制 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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