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洗舱程序以及惰气系统之操作与保养
1. 原油洗舱系统
1.1应该执行原油洗舱的舱数: 在卸油过程或者在航行中有部分舱间已经卸干的舱间,除了不适合的油品或者输油站有特别规定外,应尽可能全数执行原油洗舱。如果无法全数原油洗舱,依MARPOL规定每个航次至少应清洗全部货舱的25%,再加上重压载货舱(HEAVY BALLAST TANK) 1.2不适合原油洗舱的油品
可以由IMO出版的CRUDE OIL WASHING SYSTEM查出,并载明于原油洗舱手册内,现将不适合原油洗舱的油品列出:
A. 在卸油当时的货油温度,油品的黏度不得超过600CST B. 在卸油之当时货温必须大于熔点10℃以上 C. 洗舱油应避免残存于洗舱管路凝固
D. 提供下列部分不适合原油洗舱之油品名,以供参考: Amna Camba Ardjuna Boscan Bu Attifel Cabinda Cinta
Jatibarang Labuan Laguna Lagunillas Lucina
Minas(Sumatra Heavy) Minas(Sumatra Light) Sarir
Shengli Tspis
Tia Juana Pesado
Duri Maya Tila
1.3原油洗舱手册:依IMO规定各轮应该备有原油洗舱手册,并经船级社认可签认,以实施原油洗舱以及海水洗舱时应考虑参考使用,并为IOPP证书认证时不可缺少的必备文件,需要妥善保管,善加利用。 1.4洗舱的范围与管路压力
上层洗舱(TOP WASH OR SIDE WASH):洗舱机应设定自30°--MAX--30°如果因时
间限制可设定自120°--30°。 底部洗舱(BOTTOM WASH):洗舱机应设定自30°--0°--30°--0° 全程洗舱(FULL CYCLE):洗舱机应设定0°--1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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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舱时甲板管路压力应至少为7Kg/cm但是不大于9 Kg/cm 1.5洗舱的顺序
a) 应该将洗舱油的舱间先卸空,使用他舱货油洗舱后灌入干净的洗舱油。 b) 清洗重压载舱(HEAVY BALLAST TANK)
c) 其余舱间依据每航次轮流,选择总舱数的25%清洗。
d) 如果可能应该对全部货舱进行原油洗舱,可以先洗边舱,再洗中舱,先洗船首舱后洗船尾舱。
e) 边舱由于结构材较多,洗舱时TOP WASH 和BOTTOM WASH 一起实施,如果无法
清洗全部货舱,边舱应该优先清洗。
1.6收舱方式
a) 尽可能使用抽射泵(EDUCTOR)来收舱。
b) TOP WASH 可以利用离心式货油泵的收舱系统或者往复式收舱泵,尽可能收干,如
果有少量残余仍不甚影响洗舱效果 c) BOTTOM WASH 时应使用EDUCTOR将洗舱油尽量快速收干,避免洗舱油残留而影
响洗舱效果。
1.7洗舱时货舱内的惰气品质
洗舱前或者洗舱中应该确定惰气系统操作正常,货油舱大气中氧气含量低于8%,如果惰气系统故障或者氧气含量高于8%应该立即停止洗舱。 1.8洗舱时的静电防止
a) 洗舱时应避免油水混合。
b) 洗舱前应将洗舱油下部含水的油先行卸出。 1.9原油洗舱检查表
1.9.1到达卸油港前之检查表
a.是否已经通知输油站
b.含氧量分析仪是否测试良好
c.原油洗舱系统是否已经与洗舱加热器隔离并加盲板 d.洗舱管路之洗舱栓是否已经关闭并加盲板 e.固定式洗舱机之控制阀是否已关闭
f.洗舱管路是否经压力测试无泄漏
g.固定式洗舱机之携带式驱动器是否已测试良好
h.位于甲板洗舱管路,卸油管路,支管之压力表是否测试良好 i.收舱及验舱装具是否测试良好 j.通讯设备是否测试良好
k.当值表是否备便张贴并载明各人职务 l.卸油与原油洗舱计划是否备便并张贴
m.若岸方与输油站有标准无线电检查表,是否已完成并发送 1.9.2原油洗舱前之检查表
a.是否已完成到达卸油港前之检查表
b.是否已与船岸相关人员,讨论卸油与原油洗舱计划,并经双方同意 c.是否已建立船岸管制中心间之通信并工作良好
d.停止原油洗舱之状况及程序是否经船岸双方讨论并同意 e.固定式及便携式含氧量分析仪是否已测试良好
f.惰气系统是否工作良好,惰气总管之含氧量需在5%以下 g.欲实施原油洗舱的舱间之含氧量需在8%以下 h.所有货油舱的惰气压力是否维持在正大气压 i.在开始洗舱时是否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管路情形
j.洗舱机是否已将洗舱机角度调好,洗舱机之携带式驱动器是否已安装 k.甲板与泵间之管路及阀是否已检查完毕 1.9.3原油洗舱中之检查表 a.惰气品质是否经常测试,并记录之
b.洗舱管路及洗舱机是否经常检查泄漏 c.是否仅于设定舱间进行原油洗舱 d.原油洗舱压力是否维持在7kg/cm2以上
e.洗舱机之洗舱速度是否与原油洗舱手册所列相同 f.是否持续检查洗舱机及其驱动器,并确定运转良好 g.是否指派专人立于甲板当值
h.底部清洗时,是否维持足够之俯仰差以利收舱 i.收舱方式是否正确
j.浮子式量舱器是否收起
k.收取残油舱间是否经常检查,避免漫溢
1.9.4原油洗舱后之检查表
a.卸油管路与洗舱管路之间所有阀是否已关闭 b.洗舱管路是否已收干
c. 所有通往洗舱机之阀是否已关闭
d. 所有货油舱,管路,货油泵是否已依照洗舱手册规定收干
2. 惰性气体系统
无论油气与空气之混合度如何,当大气中氧气体积占大气总体积11%以下,无法燃烧。
为了安全理由与余裕,吾等可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含氧量在8%以下则无法燃烧,故惰气系统供应之惰气品质,含氧量不应超过5%如此才能确保舱内空气之含氧量低于8%。
SLOAS对惰气系统之要求如下
a. 惰气在任何灌冲速率下,在惰气总管之惰气品质其含氧量应低于5% b. 任何时间舱间之压力应大于大气压,亦即维持正压 c. 舱间含氧量应低于8%
2.1 一般油轮惰气的来源
主副锅炉燃烧产生废气:大型原油轮大都利用此系统
独立之惰气产生器:未备大型锅炉油船使用本系统,或者大型油轮之辅助惰气系统,供补充惰气所用。
2.2 置换舱间大气品质之方法
2.2.1稀释:由惰气与舱内之空气相混和,进气必需有足够的流速(高速)由上方进气抵达
舱底若因舱间过多无法同时灌冲,为保持高速,应将部分舱间停止操作,甚至仅留单一舱间操作。
2.2.1取代:惰气或空气自舱间顶部灌入,碳氢气从底部之管路逃逸而置换空气品质。或由
空气或惰气自舱间底部灌入,碳氢气由上方排出,使用本法应使用慢速来保持水平界面之稳定,可同时于多个舱间操作。
2.3货油舱大气的控制
油轮使用惰性气体系统应保持在下列之非燃性状态
a. 货油舱必须维持惰化,含氧量在8%以下,维持正压
b. 在清除油气时,应使用惰气充气(PURGING)排放舱内油气,使舱内碳氢气含量低
于燃烧下限后,再使用空气PURGE,使碳氢气浓度低于1%LEL,含氧量达21% c. 当货舱在清除油气后,于抵达装油港前,应将该舱惰化(INERTING) 2.3.1空舱之惰化(Inerting)
在新船交船,出船坞后,或者清除有害气体后(Gas free)应使用下列方式使舱内大气惰性化.
A. 惰气自舱间顶部以高速灌入,由充气口(purge hole)排出,压力维持在400mmWG
以上。 B. 惰气由舱底灌入,由舱盖低速排出,压力维持在300mmWG以下。使用本方法必须将货油管路及舱底收干,将甲板上惰气总管通货油管之盲板去除,隔离阀打开。 C. 惰气由甲舱间顶部灌入,经由货油管于乙舱间打开舱盖于上部排出,使用本方法应确定管路及舱底之完全收干。 2.3.2货油舱之装载或压载
应将惰气系统置于航行模式,甲板水封持续供水,关闭主控制阀及甲板隔离阀,打开惰气总管通风阀,装载或压载,量舱取样完毕后,应立即将惰气总管通风阀关闭,若舱内压力过低则需启动惰气系统灌充,但应考虑货油温度及气温状况,避免灌充后,因舱内油料蒸发
过速,压力升高,随即打开惰气总管通风阀,释放压力。装载过程中,惰气压力应在300mmWG以下,若超过此值或有升高的趋势,则排气总管有堵塞得可能或者排气管的防火网不清洁,必须要求输油站减低装货速度,设法清洁。 2.3.3装载与压载航行中 应将惰气系统置于航行模式,甲板水封持续供水,舱内压力必须保持足够正压,如货油舱气密不良,造成压力降低,或海水温度或气温低,致使货油温度降低,惰气系统将提示低压,此时必须启动系统灌充,并找出漏气原因并尽速修复。
若由于货油蒸发压力过大,空气或者海水温度的升高,惰气压力将随之升高触动高压警报器,此时应打开惰气总管通风阀,释放至适当的正压,若不适时地释放则压力持续升高,当升高到呼吸阀(P/V valve)或压力真空释放器(P/V breaker)设定的高压则将自动释放但是为了保持呼吸阀或压力真空释放器的正常工作于表面的清洁,应事先手动打开惰气总管通风阀,释放压力。
2.3.4卸载或者泵出货油舱压载水 A.卸载或泵出货油舱压载水,惰气系统应置于惰化(inerting)全程操作。
B.卸载前如因为验舱或取样需要,而将惰气压力释放需重新灌充惰气,但是由于锅炉 负载过低惰气质量不良,可将货油泵或压载泵启动,循环,增加锅炉负载,提升惰气品质但应注意,不致使舱间油位漫溢。
C.注意惰气质量,含氧量应维持在5%以下。
D.含氧量及惰气压力应持续记录,并载明航次,日期,及功用。
E.卸载时若惰气系统发生故障,则应停止卸油操作,原油油轮在惰气尚未修复前不得卸货。
F.卸载时惰气压力应维持在500—700mm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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