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饮门店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40 20 考核依据 以财务部每月统计的各门店营业额为准 以财务部每月统计的各门店利润额为准 以财务部每月统计3 客户增长率 6 的各门店交易笔数为准 4 顾客投诉 6 顾客投诉统计 行政人事部每月离职人员统计表 评分标准
考核人 得分 在公司制定的目标基础上每降低一个点的营业额扣8分,每超出一点加8分,完成目标计满分 在公司制定的目标基础上每降低一个点的利润额扣4分,每超出一点加4分,完成目标计满分 前三个月均交易笔数*1.1为基数,每增加1%加1分,每降低1%扣1分,持平计满分 月过失性投诉占交易数的比率≤1%,得满分;>1%,≤1.5%,得4分;>1.5%,得0分;≤0.5%,加4分。 营运总监 财务提供 财务提供 财务提供 1 营收完成率 2 利润额 5 员工流失率 6 每月的员工流失率:>10%,得0分;行政人事≤10%,得6分;≤5%,加3分。 培训计划完成率100%,且抽查合格率(验证合格人数÷抽查验证总人数)≥专员 营运总监 6 员工培训 6 员工培训记录及现场考评记录 90%,得6分;≥85%,得4分;≥80%,/ 行政人得2分;<80%或未完成培训计划的,事专员 得0分。 优10分; 良7分;一般4分;差0分。月度5次以上获优,加2分;7次以上,加4分。 计划完成100%,得8分; 计划1项未落实,得6分; 计划2项未落实,得4分; 计划3项未落实,得0分 7 清洁卫生与物品摆放 8 现场检查考核(每月不低于10次) 营运总监/行政总厨 8 计划执行 8 根据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营运总监 二、考核方法及奖励
1、每月由营运总监、财务总监、行政总厨及行政人事专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的项目进行考核;
2、奖励办法:以上指标权重总分数为100分,奖金标准为2000元;绩效奖金按照实际考核得分的比例给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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