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论)
7、联系、发展、矛盾 (分辨:辩证法、形而上学)
8、矛盾的斗争性(对立)和同一性(统一) 9、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 10、事物的质、量、度及量变和质变 11、肯定和否定
(分辨:辩证的否定观、形而上学否定观) 12、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 13、实践与认识 14、反映论、先验论
(分辨:反映论、先验论、能动的反映论、机械反映论)。
15、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分辨:经验论、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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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17、真理与谬误
18、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分辨: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19、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分辨: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 20、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21、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22、社会形态
23、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
五、今年哲学部分命题重点问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一)关于规律问题 1、把握规律的定义和特点
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事物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规律揭示的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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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的根本特点是客观性,因此人们不能创造规律、不能改变规律、不能消灭规律,但是人们可以在实践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利用规律(如“引水上山”)为人类服务。 规律是本质的联系、必然的联系。 2、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而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客观制约主观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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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又存在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使得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困难得多。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往往要经过反复实践、反复探索,才能达到正确的认识。 3、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规律、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第二、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地、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顺势而为)。 4、结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分析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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