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许霆案印发的思考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15 19:47:4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许霆案引发的思考

国家建国伊始,法律便应运而生。法的贯彻,不仅是为了维护政权统治,更是为了惩恶扬善定国安邦,公民能够生而平等,能够平安幸福的生活。然而,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僵化的法律工具,约束数十亿形形色色性格迥异的人,以不变的教条判决林林总总各类各样的案件,一概而论,未免违反了民主法治的精神,违反了法律设立之初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公平、公正!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要避免法律和人类社会主客体地位颠倒的情况发生。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因此执法者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记法律制度还要深谙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

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论的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许霆案,不少民众与学者都卷入其中发表见解,而且分歧还很大。

2006年4月,许霆来到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 第二天许霆与同犯郭安山再次前往提款。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11月,郭安山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07年5月被警方抓获。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对以盗窃金融机构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质疑之声鹊起。就许霆案而言,量刑无疑过重,理由有三:一是银行明显存在过错。这一过错虽然不能成为许霆无罪的理由,却可以成为适用特殊减轻的根据。二是违法程度较轻。许霆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而窃取财物,这和采用破坏自动取款机甚至非法潜入金融机构的盗窃行为相比,客观违法程度较轻。三是责任程度较轻。银行的过错产生了巨大的金钱诱惑,从而诱发了许霆的犯罪。从期待可能性上来说,由于存在着自动取款机故障这一附随状况而使得期待可能性程度有所降低,由此可以减轻许霆的责任。

许霆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3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许霆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盗窃,犯罪行为的发生与银行过错存在一定的关联。许霆犯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倘若ATM机不曾出现故障、许霆操作不曾失误误取1000、银行过早发现及时挽救,许霆便不会锒铛入狱。然而,可悲的是世事没有如果,一系列的巧合与过错,酿成今日大祸。人们在惋惜大好青春将在狱中虚度的许霆同时,也在深思现有刑法的公正与否。

许霆案是我国司法制度潜藏的深层问题在特定时间、特定个案中的一次集中曝光,暴露了我国司法运行机制的种种缺陷。

许霆案还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历久弥新的课题:如何平衡司法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如何促进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是让司法引导民意,还是让民意强奸司法?许霆案中,媒体呈现的民意改变了许霆的命运,从个案来说,也许更接近公正,但通过舆论的压力而改判案件则是制度的悲哀。在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中,司法能够在喧嚣的舆论中秉承理性,通过媒体传达正义的声音,媒体能够保持对司法独立的充分尊重,在报道中传播法律的真理,公众能够用真诚的态度表达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建构一个民主解释法律的机制,这才能促进法治的进步。许霆案的意义或许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舆论如何监督司法、司法如何引导民意的标本。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法律法规渐现疲态,拙荆见肘,因此在法制健全完善以及量刑规范化上,我们依旧任重道远。许霆案是个例,却牵动了众多人的心,人们在呼唤量刑公正的同时,更影射出对司法制度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渴求——公平、公正!

搜索更多关于: 许霆案印发的思考 的文档
许霆案印发的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669pj34e6w81m9t3zgua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