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制与规范原则。 (六)“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5.犯罪预防的措施分类: (一)犯罪行为预防 犯罪行为预防,也称为主体防范措施,是指旨在防范犯罪人从事犯罪行为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其预防对象主要是社会中可能从非犯罪人向犯罪人转化的潜在犯罪人或可能重新犯罪之人,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个体实施犯罪或重新犯罪。
分为三个阶段:罪前预防措施、犯罪征兆阶段的预防措施、罪中罪后预防措施 (二)被害预防
犯罪被害预防是指从被害人和被害情景的角度采取的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各种措施。 犯罪被害预防分析的三个角度:被害人—被害过程—被害情景
四个层次:被害前预防、被害征兆阶段预防、被害中预防和被害后预防 (三)情境预防
所谓情境犯罪预防,针对犯罪条件或被害情境而采取的措施,这类犯罪预防措施目的在于通过环境设计或者硬物防范、技术防范等措施来减少犯罪机会或犯罪收益,同时提高犯罪人的犯罪成本,进而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
情境预防的关键在于通过环境设计和管理抑制潜在犯罪人的犯罪之决断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因为大多数犯罪人犯罪与否和成功与否取决于情境的便利程度。采取情境犯罪预防措施的目的有三:
(1)增大犯罪的代价; (2)增加犯罪的风险; (3)减少犯罪的收益。 6.犯罪预防的特征:
(1) 犯罪预防是犯罪治理对策的组成部分。
(2) 犯罪预防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各种犯罪诱因和机会。 (3) 犯罪预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和个人。 (4) 犯罪预防的对象具有复杂性。
(5) 犯罪预防的措施具有超前性和综合性。 7.三级犯罪预防理论 第一层次的犯罪预防。主要是鉴别犯罪产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可采取的方法包括环境设计、邻里照看、一般威慑、私人保安和就预防犯罪进行的教育。 第二层次的犯罪预防。重点是对已经表现出犯罪征兆的人进行鉴别并采取预防其犯罪的措施。
第三层次的犯罪预防。主要是针对已然犯罪人,预防他们重新犯罪。这一层次的预防大部分属于刑事司法系统内部的工作。逮捕、起诉、监禁、治疗和矫正等活动都属于这一层次的预防。
8.犯罪预防的二元模式 犯罪预防二元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公共卫生模式和行为发生机制。具体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预防犯罪人犯罪的角度,减少犯罪人的犯罪倾向;二是从减少和消除容易导致犯罪发生的环境的角度,加大犯罪人犯罪的风险,降低犯罪人的犯罪收益;三是从被害人的角度,避免被害人的被害。而且把三个目标从发展的角度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1、针对犯罪人的预防措施 2、针对犯罪情境的预防措施 3、针对被害人的预防措施
9.“破窗理论”和“零容忍”措施
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家詹姆斯威尔逊教授提出了“破窗”的理论,他认为,一扇没人去修理的被打破了的窗户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说明没有人在乎它。于是,它便会招来新的更大的破坏行为,并很快发展成更为严重的犯罪。
修复“破窗”的最好策略就是“零容忍”,即对于任何犯罪或违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不检者无论大小,均一视同仁依法强力彻底以法制止,绝不妥协,绝不热度五分钟,绝不因为违反者之身份地位有所不同,也绝不屈服于任何说情或政治压力,一切依法行事,以提高警察执法的公权力和公信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整理(这是重点最好背熟) 1、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合治理,是中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其含义是: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基本原则(4个)
(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 (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目标和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指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标准。
综合治理的任务是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地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有六项。 4、手段(6种)
(一)政治手段。
(二)法律手段。这是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性的手段。 (三)行政手段。就是组织管理的手段。(四)经济手段。就是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各部门,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经济力量,解决社会成员的一切正当的切身利益问题。 (五)文化手段。
(六)教育手段。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基本手段。 5、主要内容(6方面)
(-)打击。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二)防范。这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
(三)教育。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根本的问题在于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
(四)管理。即加强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五)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 (六)改造。这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这六个方面的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不能有所偏废。 6、重大意义
(一)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二)它是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的重要保证。 (三)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它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重要形式和途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五)它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 (六)它是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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