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建设单位领导作决策参考。 2.2.7价格调整造价咨询
(1)核实物价波动是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外,物价波动应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信息价格与施工期的信息价格进行计算,物价波动调整应调整超出部分的价格; (2)承包人提出价格调整时,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审计单位应及时核实不同价格时段的实际完成量,并形成会签资料; (3)涉及法律变化的价格调整,也应区分不同时段计算,法律改变前已施工部分不应调整,调整方法按合同及法律规定计取。 2.2.8索赔控制及预防造价咨询 2.2.8.1工程索赔程序 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承办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资料;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时,予以受理;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
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再重新按前述程序进行。 2.2.8.2索赔控制及预防造价咨询
(1)合同管理:工程中由于合同问题引发的索赔事件很多,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索赔控制及预防的有效手段。因此,应建立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如合同会签及审批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制度等)。 (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3)强化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 (4)健全基本建设资金集中支付体系 2.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质量管理控制 2.3.1 质量控制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1、以“执业公正、成果严明、诚信守法、追求卓越”为宗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底编制的保密措施》等; 2、我单位积累了丰富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务方面的资料,建立了动态的、完整的造价信息库,为造价咨询业务、招标代理的专业化、准确性、可靠性提供了物质和经验的保障;
3、我单位建立了全面完善的技术资料、造价信息库和先进的办公设施,为工程投资的准确性及可靠性提供了经验与物质保障。积极融合了有关造价控制的上海管理经验及国际性惯例做法,建立了一套
行之有效,既适合省情又融合国内外先进经验的专业服务方式和管理体制。我所确立了为业主服务的观念,公开了质量服务监督电话,以更好地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4、我单位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在合同中给业主予以全面质量及保密承诺,确保造价咨询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规定,并保证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到位。 5、专业化的人员配置,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有效保障审计项目实施,实行自校、校核、审核三个阶段控制: 1) 编制人员对得出的数据先进行自校,做到无重大错误,漏项或重复计算,数据计算必须使用统一表格,并要求填写完整,编制工作要求逐项列出计算公式,并保留计算底稿备案。 2) 编制人员对经自校的编制数据和相关的计算依据、计算公式交给校核人员进行校核,并由校核人员填写校核意见表,督促编制人员修改。校核人应对以下方面认真校核: A. 对编制人员提交的成果,要根据其编制依据认真进行校核; B. 检查工程量是否符合计算规则,项目划分是否正确,有无错套定额子项; C. 检查工程计算中有无漏项及重复计算,工程量及计算是否正确;
D. 材料单价的取定是否正确;
E. “三材”用量是否合理,分部分项中对“三材”分析有无遗漏;
F. 格式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编制说明是否全面; G. 是否符合相关审核规定,条款是否清晰明了。
3) 校核人员对编制人员的修改情况重新校核无误后签字批准送审核人员审核。 4) 审核人员应对服务产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表,交编制人员进行修改,审核内容包括: A. 审查成果与设计图纸内容、招标书及有关计算依据是否相符; B. 审查所采用的材料单价,取费标准,调价文件是否符合当地当时的规定; C. 补充定额和材料市场价取定是否正确; D. 与同类型工程相比,数据是否合理,如有差异,要找出原因。 5) 审核人员对编制人员的修改情况重新审核无误后,签字放行。 6) 项目负责人对最终服务产品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签字批准最终放行。 2.3.2项目审计咨询的难点、重点 2.3.2.1前期设计审计咨询
配合设计,对不同的建设方案做好技术经济分析、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