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附表2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附表3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轻工等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2.本标准是依仪表的类别和用途及其连接管路、电气线编制的。检验和评事实上按罐区和厂房、车间、工段、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分别进行。 (1)罐区:按分项工程、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1)分项工程:依仪表的类别和用途以及连管、线等划分,按系统①进行检验和评定。 2)单位工程:罐区内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2)厂房、车间、工段,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三级进行。 1)分项工程:依仪表的类别和用途以及管、线等划分按系统进行检验和评定。
大、中型工业多层建筑物,可按楼层或跨划分各自的分项工程。如一个分功工程量较大,可按区域划分。在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时,均需参加评定。
①系统是指一个独立的检测和控制单元包括仪表、连接管路和电气线路等。
2)分部工程:厂房、车间、工段、独立控制室(操作室)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是一个分部工程。
一幢厂房内,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其生产性质相同,应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生产性质不相同,可按车间划分分部工程。
3)单位工程:厂房、车间、工段、各类动力站、独立控制室(操作室)的安装工程(其中包括自动化仪表安装、管道、电气、通风<空调>、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容器工程和工业窑炉砌筑工程等),是一个单位工程。 3.本标准的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检验和评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1)分项工程: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项目(即标准中采用“必须”、“不得”用词的条文)均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即标准中采用“应”、“不应”用词的条文)均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处)数中,有80%及其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其余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者。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处)中,有90%及其以上达到本标准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分项工程中如无允许偏差项目,主要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一般项目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者,应评为合格。如一般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者评为优良。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中 有50%及其以上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则该分部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50%者,评为合格。 (3)单位工程:
1)罐区:单位工程中有50%及其以上分项工程的质量评为优良,则该单位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不足50%者,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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