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5年7月21日,某公司动力分厂机修班在检修吊车过程中,由于配合不当,造成一职工被吊车钢丝绳夹伤右手指的重伤事故。 7月21日14时,动力厂机修班班长李某安排机修工卜某、王某到动力厂煤渣场维修断裂的7号吊车升降钢丝绳。煤场起重装卸机械工黄某配合卜、王两人工作。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卜、王两人开始维修。14时50分左右,卜、王两人装好钢丝绳,随后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卜某站在吊车对面观察,在黄某点动吊车调节滚筒钢丝绳排列和平衡杆的过程中,王某突然用手去调整钢丝绳,被钢丝绳夹中右手手指(包括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后被急送往医院做手术,小指被截肢两节致重伤。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王某违章作业戴手套,机器在运转过程中,用手代替工具调整钢丝绳。
2.间接原因
①卜某作为现场安全监护人,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监护不力; ②检修作业过程参与人员联系、协调、配合不到位; ③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三、防范措施
1、在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面,应设置可以线控操作吊车的装置,使人可以在地面上操作吊车,避免操作吊车时司机视线无法达到抓斗部分区域。
2、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①进一步细化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班组安排作业任务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②要落实好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安全时时有人管”。
③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一、事故经过
电修组组长魏某安排本班职工张某、王某和李某三人检修40KW电动机,在拆卸电机出轴端轴承时,由于轴承损坏,轴承内圈与电机轴粘连在一起,张某提出用自制的压力机将轴承压出,于是三人将两根工字钢对称担在轴承下面,在没有对支撑位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情况下,王某就操作压力机压轴承,在压制的过程中,由于工字钢没有担住轴承的内套,轴承外套与内套产生相对滑动,致使轴承外套破裂,碎片飞出打在站在压力机一旁李某的右下颚处,造成一起轻微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工字钢没有担住轴承的内套,就进行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没有对所做支撑部位进行检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王某在操作压力机前,没有对工字钢支撑轴承的位置进行检查,就进行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2、张某和李某为王某的互保人,安全意识不强,在王某没有对所做支撑部位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就盲目操作,没有进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一定的安全责任。
3、班组长在分工时,没有向组员交待安全工作重点,也没有指定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4、厂部领导对职工管理不严,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四、防范措施
1、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2、在两人及以上人员进行作业时,要指定一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提醒。
3、采用压制方法拆装工件时,一定要选用正确的支撑方式,并对实际支撑情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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