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汇总(一)
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一、干粉储存容器的现场检查
干粉储存容器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外观质量检查、密封面检查和充装量检查。
充装量检查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3%,可通过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充装时称重测量等方法检查。
二、气体储瓶、减压阀、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喷头、安全防护装置、压力报警及控制器等的现场检查
启动气体储瓶:用来储存启动容器阀、选择阀等组件的启动气体的储瓶,设有压力表和检漏装置;
驱动气体储瓶:用于储存输送干粉灭火剂的气体,设有压力计和检漏装置。
选择阀:安装在灭火剂释放管道上,由它控制释放到相应的保护区。选择阀平时关闭,启动方式有气动式和电动式,均应设手动执行机构,以便在自动失灵时,仍能将阀门打开。
信号反馈装置:设置在选择阀的出口部位,对于单元独立系统则设置在集流管或释放管网上。当灭火剂释放时,压力开关动作,送出灭火剂释放信号给控制中心,起到反馈灭火系统的动作状态的作用。
1.检查内容
对同一规格的干粉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对同一规格的启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10mm。
例题:干粉灭火系统启动气体储瓶内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超过设计压力的()%,设置在启动气体管道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A.5 B.10 C.15 D.20
答案:A
例题:干粉灭火系统气体储瓶、减压阀、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喷头、安全防护装置、压力报警及控制器等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外观和密封面等检查。下列有关检查内容中,不符
合要求的是()。
A.对同一规格的干粉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B.对同一规格的启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C.驱动气体储瓶容器阀具有手动操作机构
D.选择阀在明显部位永久性标有截止的流动方向
答案:B
三、阀驱动装置的现场检查
1.检查内容
(2)功能检查
2)启动气体储瓶内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超过设计压力的5%,设置在启动气体管道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干粉灭火系统的系统构成
干粉灭火系统由于粉储存装置、输送管道和喷头等组成。
干粉储存装置内设有启动气体储瓶、驱动气体储瓶、减压阀、干粉储存容器、阀驱动装置、信号反馈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压力报警及控制器等。为确保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必要时系统还需设置选择阀、检漏装置和称重装置等。
一、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
二、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也称蓄压式系统,该系统没有驱动装置和单独驱动气体储存装置,干粉灭火剂与驱动气体预先混装在同一容器中,量一般较少且输送距离较短。
三、预制干粉灭火系统
将干粉储存装置和喷头等部件预先组装起来的成套灭火装置。主要用来保护特定的小型设备或者小空间。
四、干粉炮灭火系统
干粉炮灭火系统属于管网灭火系统,干粉炮是系统的喷放组件,其选用参数主要是射程和流量。
例题:()没有驱动装置和单独驱动气体储存装置,干粉灭火剂与驱动气体预先混装在同一容器中,量一般较少且输送距离较短。
A.干粉炮灭火系统 B.预制灭火装置 C.储气型干粉灭火系统 D.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答案:D
码头装卸防火设计要求及措施
1.装卸码头的防火设计要求
(1)总平面布置。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的边缘区域。内河港口的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的下游,当岸线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布置在港口上游。油品泊位与其他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海港或河港中位于锚地上游的装卸甲乙类油品泊位与锚地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装卸丙类油品泊位与锚地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河港中位于锚地下游的油品泊位与锚地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他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油品泊位的码头结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油品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信道和检修信道,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性的材料。
(2)装卸工艺系统设计。当油船需在泊位上排压舱水时,应设置压舱水接收设施,码头区域内管道系统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与装卸的油品相同。码头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设置启停连锁装置。甲乙类油品以及介质设计输送温度在其闪点以下10℃范围外的丙类油品,不得采用从顶部向油舱口灌装工艺,采用软管时应伸人舱底。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面之间的摩擦碰撞,避免产生火花。
输送原油或成品油宜采用钢质管道。管道设计流速应符合原油成品油在正常作业状态时,管道设计流速不应大于4.5m/s,液化石油气液态安全流速不应大于3.0m/s的规定。
2.装卸作业防火措施
(1)装卸作业前,应先接好地线后再接输油管,静电接地要可靠,电缆规格要符合要求。机炉舱风头应背向油舱,停止通烟管和锅炉管吹灰。要关闭油舱甲板的水密门、窗,关闭相关电气开关,严防油气进入机炉舱和生活区。
(2)装卸油品时,应在船的周围设置围油栏,以防溢出油向周围扩散。作业中,禁止使用非防爆的手电筒等能产生火花或火星的设备。
(3)装卸完毕后,应先拆输油管后拆地线,并清除软管、输油臂内的残油,关闭各油舱口和输油管线阀门,擦净现场油污。
公路装卸防火设计要求及措施
1、装卸车场防火设计要求
(1)装卸车场的平面布置:装卸车场应布置在石油天然气站场、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的边缘地带,并用围墙和其他区域隔开。装卸车场要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和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车道。当出入口合用时,装卸车场内要设消防车回车场地。
(2)防火间距:装卸车鹤管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4m。装卸车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5m。汽车装油鹤管与其装油泵房属同一操作单元,其间距可适当缩小。
(3)电气防爆:处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都要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电气设备一般选用dIIAT3型;电气线路要采用钢管配线并做好隔离密封。
(4)防雷防静电:装车棚要装设避雷针予以保护。油品管道进入油品装卸区时,要在进人点接地。防雷接地电阻一般不能大于10Ω。
(5)应急设备和消防设施:在距装卸鹤管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必须设置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灭火毯、防火砂等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按规定设置,并保证齐全、完整、有效、好用。
2.装卸作业的防火措施
(1)一般要求:装卸人员要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子,上岗作业前要用手触摸人体静电消除
装置,关闭通信设备。装卸车辆进入装卸区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2)付油操作:付油员付油前要检查相关设备和线路,确认油品规格。付油过程中,司乘人员要监视罐口,防止意外冒油。付油完毕后断开接地线,待油罐车静置3~5min后,才能启动车辆缓慢驶离。
(3)卸油操作:卸油人员进入岗位后要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作业现场要准备至少一只4kg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一块灭火毯。
储存设施防火
1.防火设计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4)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关规定;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关规定。
2.储罐防火
(1)储罐选型时首先应保证使用的可靠和安全,要求储罐结构密封性好,以减少储罐内石油及石油产品的蒸发损耗,既保护了环境免遭污染,也防止了储罐区可燃蒸气的积聚,减少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2)储罐安装的所有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和类别,测量油面的电子仪表、温度计以及其他指示器、探测器等,均应按专门的设计要求安装在储罐上。钢制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钢质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储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质储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铝顶储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质储罐,应装设避雷针。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做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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