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渊源,具有法的效力,人们就应当遵守,而不需要考虑它是否与法律之外的道德等相背离。“徒法不足以自行”指出了法律的局限性,法律必须与其他社会条件相互配合,才能使整个社会的治理进入良性状态。“有治人,无治法”,这是荀子的名言,意思是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必须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治理好国家,这是先秦儒家的“人治”思想,而并非“以法治国”的法治观。由此可知,答案为A、B、C。
27. (2005-1-54 )下列有关法源的说法哪些不正确? A.大陆法系的主要法源是制定法 B.英美法系的法源中没有成文宪法 C.不同国家的法源之间不能进行移植
D.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一般先适用正式法源,然后适用非正式法源 【答案】BC
【考点】法的渊源、法的移植
【详解】大陆法系国家有着浓厚的成文法传统,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但是它们也有成文法,包括成文宪法,美国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代表,具有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当代世界法律制度中,法律移植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他国家法律制度中的优秀的、适合本国国情和需要的法律都可以移植。法的正式渊源主要为制定法,比如宪法、法律、法规,而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比如正义标准、道德理念、公共政策和习惯等,在法律适用时,非正式渊源只能作为正式渊源的补充。由此可知,答案是B、C。
28. (2005-1-55 )下列有关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各国法律对作为人权主体的人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在效力规定上是相同的
B.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权
C.中国法律中有关于“保护主义”原则的规定
D.法律对在不同空间活动的人所规定的效力有一定差异 【答案】CD
【考点】法对人的效力
【详解】法对人的效力是指一国法律规范可以适用的主体范围,即对哪些主体有效。人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和群体(团体、集体等),而公民权的主体是拥有一国国籍的公民,二者是有差异的,那么一国宪法中关于基本权利的规定对他们的适用肯定是不同的,一国公民可以享有的政治权利,作为人权主体的外国人就不能享有。“保护主义”原则是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保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权。为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我国《刑法》第8条就规定了“保护主义”的原则,而且该条适用于我国领域外的外国人犯罪,与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犯罪的第6条有一定的差异。由此可知,答案为C、D。
29. (2005-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确?
A.这一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
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 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
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 【答案】ABC
【考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价值 【详解】该条规定的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而法律规则比较明确,应当优先适用的是法律规则,只有在法律规则出现漏洞或者模糊不清时,才能适用法律原则处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体现的是秩序价值而非正义价值。“个案平衡原则”是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之一,指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该原则来适用这一条文以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由此可知,答案为A、B、C。
(三)不定项 1.(1999-1-80)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1、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2、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3、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1、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2、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示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达的;3、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达。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学生甲的论点1和论点2
B.学生甲的论点3和学生乙的论点3 C.学生乙的论点1 D.学生乙的论点2 【答案】CD
【考点】法律规范的概念
【详解】法的要素为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和法的概念,而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就是其逻辑结构,分“二要素”和“三要素”两种学说。二者不仅不相等同,而且法律规范本身就是法的构成要素之一。故甲的论点①错误,乙的论点①正确。法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之分,只有成文法才使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条文化的文字表述形式就是法律条文。而不成文法则表现为习惯、判断和法理,不表现为法律条文。故甲的论点②错误。据此学生乙的论点①②③都是正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法律条文的集合,虽然表述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可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但表述法的文件还有判例这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法理学著作等。所以学生甲的论点③是以偏概全,不全面,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2.(2002-1-81)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答案】AC
【考点】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阶级本质学说 【详解】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阶级本质学说。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法的阶级本质学说认为: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都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统治阶级利用掌握国家政权这一政治优势,有必要、也有可能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然后体现为国家的法律。所以选项A’和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状况,也取决子统治阶级内部各??法韵内容规定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且同时又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整体性。这主要是指: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以及每一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这些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这种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是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反映。所以选项_D的表述是错误的。 3.(2002-1-82)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 ) 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C.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答案】ABCD
【考点】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
【详解】本题考查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根据指定教材,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主要有八个方面的情况:(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对有关这一标准的统计数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轻易作出结论。(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选项A就是上述(2)表述的内容;选项B就是上述.(4)表述的内容;选项C就是上述(6)表述的内容;选现D就是上述(8)表述的内容。 4.(2002-1-83)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 ) A.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 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
C.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 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
【答案】ABCD 【考点】法律推理
【详解】本题考查法律推理的方法中辩证推理的方法。辩证推理,即侧重于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包括四种情况:第一,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第二,出现了“法律空隙”或叫“法律漏洞”,即在法律中对有关主题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第三,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第四,某些法律规定明显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情势,严重不公正。即出现通常所说的“合法”与“合理”的矛盾。由此可知ABCD选项都是正确的。 5.(2002-1-81)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 ) A.自由权 B.生存权 C.请求权 D.胜诉权 【答案】ACD
【考点】法律权利的构成要素 【详解】本题考查法律权利的构成要素。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一个完整的法律权利的结构,其实际上是三种权利要素一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胜诉权)的统一。所以本题AC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6.(2003-1-81)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 )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考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详解】本题考查法的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原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是: 第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目的是削弱和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
第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仅仅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使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第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那么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境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判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个案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其他原则并不因此而无效。 据此可知,“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是法律原则。只有“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才是法律规则。 7.(2003-1-82)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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