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示范区,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将民生改善作为目的和动力,按照建设生态咸宁的要求,引进民间资金投资生态建设,建设生态城市。通过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增绿插绿活动,构建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体系,构建紧凑型城市结构与开放生态空间相结合的城乡形态,构建城市园林与乡村农田、林网相联通的生态网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突出服务保障,增强城镇的聚集吸引力。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衡量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个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把握推动资源要求向农村配置这个重点,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的激励机制,逐步打破城乡分离的公共服务体制,把由政府提供或主导的公共服务尽可能地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逐步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
一要统筹推进城乡就业。要使农村人口更多地从农业转入非农产业,从农民变为城市(镇)居民,首要的问题是要解决生活来源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就业的问题。农民无法就业,要么就会使农民变为城市贫民,使农民难以在城市立足而又返回农村,或滞留在城市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在扩大农民就业,实现剩余劳力转移,在提高农民素质、减少农民人口、转移农民就业上下功夫。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系,要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农民工,发展社区街边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市场,加强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要大力实施人才保障战略,树立开放的人才观,在更大的范围内聚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实现市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构建统一的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
二要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过
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社会保障问题。城里人与村里人最大的不同,主要是两者之间的保障水平、福利待遇不一样。其中,差别最大的是养老保障。要在认真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等惠民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农民用责任田、宅基地置换城市社保、商品住房,鼓励农民带股、带保、带房进城镇,促进农民身份转换,实现农民由土地保障向土地和制度相保障相结合、家庭养老向家庭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转变,使农民变成市民后的社会保障落到实处。要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尽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户籍制度及相关制度改革,进一步消除进入城镇的障碍,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家在农村、人在城镇和在城镇工作、无市民待遇等问题,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转移。
三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路水电气医学”为重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均等化。继续提高农村公路等级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电可靠率和宽带网普及率,提升农村中小学设施和师资水平,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网络。积极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推进城市公交、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镇延伸,鼓励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政策、法律服务“五下乡”活动。要继续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推动村庄环境整治。要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居住、就医等条件,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这一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工与当地城镇居民同工同酬、同城同权。
(五)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城镇的发展活力。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症结在体制机制上,它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农民市民化的主要制约因素。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关键是要破除造成城乡分割的各种体制障碍,形成有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我们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核心。城乡一体化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制度,包括
建立城乡统一或城乡相互衔接的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福利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教育制度、财税金融制度等。当前,要重点在三项制度创新上率先突破。
一是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和难点是要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核心是要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成都、重庆在灵活运用土地政策、盘活土地资源上大胆探索创新,通过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交易,既有效解决了城镇发展的用地问题,又使农民获得了可观的土地收益,促进了农民进城定居。灵活的土地政策,集约化使用土地,有效地突破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瓶颈,激发出了巨大潜能。特别是重庆农村土地实行“地票” 交易的作法很值得我们思考。他们以“先补后占”替代“先征后补”的用地模式,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的远距离、大范围置换,利用级差土地收益提升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土地价值,真正做到了城市反哺农村,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和发展的能力。咸宁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很大,大有文章可做。除了向上争取土地指标之外,还可将城镇周边的国有农场、渔场、废弃的厂矿、关闭的砖瓦厂等集约起来。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切实做好“土地”这篇文章,让农村土地“活”起来。当前,重点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突破。一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和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及合同,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现在很多地方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的做法,可以学习借鉴。二要盘活农民宅基地和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以地生财”,把盘活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要大力开展“迁村腾地”,通过“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整体搬迁”,节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迁村腾地”后增加的土地,可以通过招挂拍出让,收入由市县政府与村里分成;可以用于建设厂房、三产设施等,直接出租获益;也可以在武汉城市圈内或省内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出让用地指标,获得适当收益。要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渠道。三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积极探索通过低丘岗地改造新增土地,实行“征转挂钩”或“征转分离”,以争取土地效益最大化。
二是创新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先决条件。要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登记管理划分,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分阶段推动人口向中心村、小城镇、县城、主城区区域内聚集,实现市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当前,要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今后,凡来咸宁市工作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投资人员全部放开落户;凡在咸宁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经营项目的农民工、外来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迁移落户;凡符合“三投靠”条件的人员,准予在被投靠方的合法居住地落户,除出具结婚证明外,不受其他条件限制。户籍制度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还是附属在户籍上的社会保障问题。城乡居民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不均衡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上。现在有很多同志有疑问,户籍改革后,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保障问题跟不跟得上?其实社会保障问题中,基本保障主要是由国家提供,如城乡低保、医保、廉租房、公租房等,大都是国家出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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