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 河底管道围堰专项施工方案
才能进入现场。
12. 施工现场道路在施工前做好规划和设置,路面要硬化。根据天气情况和施工实际,每天定时对路面洒水,保持湿润,尽量减少扬尘产生。
13. 对可能产生大量粉尘的建筑材料运输,必须覆盖密封,使用散装水泥的工地,必须进行密封装卸,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防止扬尘污染和危害周围环境。
14. 建筑垃圾的清扫和排放要设置排放槽排放或装斗车搬运,严禁野蛮抛洒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5. 现场卸碎石料时,要有专人在石堆周围洒水,减少扬尘。
16. 对容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工序(如拆棚架、旧建筑物拆卸等),必须有喷淋除尘和遮挡尘土防护设施,定时洒水除尘,将扬尘降低到最低限度。
17. 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排放规定。
18. 严禁在工地燃烧各种垃圾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19. 食堂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使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国家标准。 20. 水污染控制目的是为了使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得到控制,防止对水质产生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确保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1. 凡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前均要在入口处洗车槽处对车身、车轮进行清洗,清洗干净后才能进场。洗车槽要设置三级沉淀池,洗车后的废水必须经沉淀池二级沉淀后才能排入指定的市政排水管道,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2. 施工现场周边围蔽设排水沟,排水沟每隔25米设一个集水井。每天派专人对排水沟及集水井进行清疏,防止排水沟淤塞。
23. 食堂必须建造洗涮池,洗菜池、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随处排放。 24. 厕所要按标准设置密封化粪池。当排污设施破损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换破损的排水设施,控制和减少对周边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25. 对项目现场的各类垃圾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各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余泥、渣土、落地灰、废旧木料等)、生活垃圾(生活过程中的废弃物,如饭菜渣、宿舍清理的废弃物等)、办公垃圾(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废纸)、可回收垃圾(钢材碎料、金属边角料、废纸和纸类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有害油漆料废置容器等)。
26. 各类垃圾的排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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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江南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及管线工程 河底管道围堰专项施工方案
27.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的排放和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一般小量建筑垃圾要设专门地点围蔽堆放,并委托市环卫清洁队伍定期负责清理。属大量余泥的建筑垃圾,需委托有散体物料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排放。
29. 对于生产、生活各类垃圾要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要求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30. 施工现场人员要指定管理措施,制止施工人员从高空乱抛垃圾,乱倒垃圾,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排放到现场设置的垃圾堆放点,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31. 施工现场的生活及宿舍区排放的垃圾,要投放到有垃圾标识容器内或食堂设置专门容器内。
32. 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砼,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扫,砂浆、砼倒运时必须采用防撒落措施。
33. 对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如:钢材、金属边角料、材料纸类包装袋等要交专门回收单位处理。
34. 大型空压机和备用发电机应置于密闭的房间,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措施以降低噪声强度。
35. 如采用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需采用装消音器、隔音材料、隔音内衬,隔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
36.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避免一个地方进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37. 设备启动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而产生噪声强度增大,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有关人员要定时巡查,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要查明原因,并进行检修。
38. 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装备排气消音壁,现场只允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39. 施工高噪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噪声超过85dB(A)时应查找原因,并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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