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只知道憨师是一位大善知识,却不知道他为国家积有大阴德啊。”在座的人听了这话,都很惊异,询问张公,张公作了简略介绍,在座的人无不动容。当时我做了六首诗。后来,我又南渡文江,拜访了邹给谏,在他那里住了几天。又前往章贡,陈贰师将军留我住在他的公署里。我在那里患病将近一个月,写有《卧病诗》十二首。病后回到曹溪。
秋八月,皇长孙出生,朝廷为此发布恩赦,凡因贬谪戍边的老弱病人,或因各种原因导致错误处理的人,经过辨别和重审之后都可予以释放。我也属于恩赦的范围之内,于是前往总督府请求重审,总督府同意重新审查;我又前往雷州道,该道重审后认为确实应该赦免,由按察司登记造册上报后统一批复。这样,我便脱离了戍边军籍的身份。
【原文】 三十五年丁未
予六十二岁。春三月,予告回籍,制府檄韶州府,安置曹溪。予住山中,时得为诸弟子说法。予幼读《老子》,以文古意幽,苦艰涩,切究其旨,有所得。俗弟子请为之注,始于壬辰100属意。每参究透彻方落笔,苟一字有疑而不通者,决不轻放。因此用功十五年,携于行间,至今方完101。
【白话】
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
我六十二岁。春三月,我请求回原籍,总督府下文到韶州府,将我安排在曹溪。我住在山里,时常为弟子们说法。我从小读《老子》,因为文章古奥,意义深邃,读起来觉得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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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即万历二十年(1592年)。
《憨山老人梦游集》卷十九《注道德经序》:“予少喜读《老》、《庄》,苦不解义。惟所领会处,想见其精神命脉,故略得离言之旨。及搜诸家注释,则多以己意为文,若与之角,则义愈晦。及熟玩《庄》语,则于《老》恍有得焉。因谓注乃人人之《老》、《庄》,非老、庄之《老》、《庄》也。以《老》文简古而旨幽玄,则《庄》实为之注疏,苟能悬解,则思过半矣。空山禅暇,细玩沉思,言有会心,即托之笔,必得义遗言,因言以见义。或经旬而得一语,或经年而得一章,始于东海,以至南粤。自壬辰以至丙午,周十五年,乃能卒业。”《憨山老人梦游集》卷四十六《径山杂言》:“读书不细心体认,不得其用。予注《老子》,至‘天之道,其犹张弓乎’,更数日思其合处不可得,乃从他借一弓并弦,张而悬之壁间,坐卧视之。又二日,忽悟‘张’字对‘弛’字说,弓弛时,弣高而有余,弰下而不足,则无用也;及张而用之,则抑高举下,损弣补弰。上下均停,可以命中。天道全以动为用,主施而不主受,适合之也。‘重为轻根’二句,亦稽数年,不敢草草解。正当南行之日,孤坐舟中,情景无聊,‘轻重’、‘静躁’之解恍然目前。始悟太上语旨,盖身试之而后见,未可谓纸上陈言无真味也。故《道德》一注,历十三年乃脱稿,非草草也。”
于是下功夫深入研究《老子》的意旨,有不少收获。俗家弟子们请我为《老子》作注解,我从壬辰年开始便留意于此。写作时,对内容进行透彻研究之后我才肯落笔,如有一个字词尚有疑义或没有完全通晓,决不轻易放过。因此,这个注解用了十五年的功夫,行程中一直带在身边,到这时才全部完成。
【原文】 三十六年戊申
予六十三岁。议修曹溪大殿。春二月,冯元成公102,吴中人,任岭西道,因访予入山,宿,遂梦大士现身,有感。诘朝入殿礼佛,至三大士前,见两栋摧朽,惊谓予曰:“何不修此?”予曰:“工大费多,力不及耳。”问曰:“费几何?”予应以若干。公曰:“无难也,吾试为之。”归白制府戴公。公曰:“殆哉!见孺子将入井,必匍匐往救之,况佛菩萨处此危地,不动心,非夫也。”乃诘所费,即以予言告。公曰:“犹未也。”即发南韶道,往勘估计,且令请予以议之。予往见公,公慨然欲独为鼎建。予告曰:“若劳公家之费,恐不便。苟依法门故事,庶几可耳。”公曰:“奈何?”予请以募众为之。公属岭西道为疏十二簿,三司、道府各置一扇103,随意施舍,总会于府,解归于一,无庸归僧,如此则不劳而易集。公从之,不期月,而集将千金。予躬往西粤采大木,至端州,制府留修宝月台,乃别委官采办。冬,宝月台成,予作记。材木俱积于端江之浒,次第运之。
冬十一月,初,安南105贼破钦州,戴公请王师远讨,因核论罢106。 【白话】
三十六年戊申(1608年)
我六十三岁。我与同道商议重修曹溪大雄宝殿。春二月,吴中人冯元成,此时担任岭南道台,来到山里拜访我,留宿山中,晚上梦见观世音菩萨现身,心感必然有所指示。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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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元成即冯时可(约1546-1621),字敏卿,号元成,松江华亭(今属江苏吴县)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此时担任广东按察司佥事。 103
扇:即一份疏文。公开募捐的疏文写成折扇形,一扇即一折。 104
采大木:据《年谱疏》,原准备从粤西地区采购铁梨木作大殿栋梁,价值三千金。后因戴燿罢官,放弃原来计划。 105
安南,今越南。钦州,今属广西。据《广东通志》卷六《大事编》,上年,安南瑶民领袖翁富率部攻钦州。 106
因核论罢:朝廷考察落实情况,罢其官职。据《年谱疏》,安南瑶民起事,攻入钦州,官军溃败,朝廷准备追究戴燿的责任。憨山禅师亲自前往瑶民地区劝阻,瑶民退出钦州境。戴燿上表朝廷,请求出师征讨瑶民,朝廷审察情况,从轻处理戴燿,仅罢了他的官,没有治罪。憨山在自述中为戴燿遮掩遮过失,没有详说其中曲折。
早上进大殿礼佛,径直走到三位菩萨像前,看到殿顶两根栋梁朽坏,很吃惊地问我:“为什么不修理大殿?”我说:“工程太大,耗费太多,我力不能及。”冯公问:“需要多少费用?”我回答了所需数目。冯公说:“这个不难,我试着来办。”他回去之后,向总督戴公报告,戴公说:“真危险啊!人们见到小孩将要落井,都会爬过去救他,何况佛菩萨处在这样危险的境地,如果见了不动心,不算是大丈夫。”他询问需要多少费用,冯公便把我提出的数目转告给戴公,戴公说:“这还不够吧。”当即委托南韶道台前往勘察评估,并让我前往面议此事。我去见戴公,他很慷慨,表示官府可以独力出资助建。我对他说:“如果动用官府财力,恐怕不便。若能依照法门惯例施行就可以了。”戴公问:“那要怎么办理呢?”我请求向民间信众募捐。戴公责成岭西道写出募捐疏文十二份,向省府三司机构及道、府各发一份;人们随意布施,由总督府汇总,统一收集交付,不必交给僧人。这样可以不费太多手续,而且集资比较容易。戴公采纳了我的意见,不到一个月,募到捐款将近千金。我亲自前往粤西地区采购用作栋梁的大木料,到了端州,戴公留我在那里主持修建宝月台,另外委派官员采购木材。冬天,宝月台修建峻工,我作了纪文。此时木材已经集中采购完毕,堆放在端江岸边,陆续启运。
冬十一月,此前,安南(即今越南)瑶民攻破钦州,戴公上表请朝廷发兵远征,朝廷经过调查落实,仅罢免了戴公的职务,作为处理。
【原文】 三十七年己酉
予六十四岁。春二月,予自端州运木回,阻风于羚羊峡107。游端溪,有《梦游端溪记》。 木运至濛江,予即入山,方集众经营之。时众中不肖者数僧,遂作孽抵牾之,因鼓众为乱,如叛民。予见而叹曰:此予重违佛教,乃着相之过也。众方鼓噪,予独坐堂上,焚香诵《金刚般若》。至“佛说四见,即非四见”,忽然大悟,遂著《金刚决疑》108。稿成,众寂然。此不肖者,不见信予心,乃为奸人误之,益危惧。遂讼于按院,准行司理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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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峡:在今广东肇庆境内,与三榕峡、大鼎峡同称端江三峡。 《憨山老人梦游集》卷十九《刻金刚决疑题辞》:“予自幼能诵,而长不解。每思六祖大师一言之下顿了此心,何世无超悟之人?由正眼不开,返为性障。因住曹溪,偶为大众发挥一过,恍然有悟;而言外之疑。顿彰心目。信乎此法离文字相,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也。因拈示一斑,以当法施。”隐约道出作此文时受人怀疑之情景。 109
司理:负责办理诉讼案件的法官,此时韶州府司理官姓蒋。
予是时飘然出山听理,船居于芙蓉江110上者二年,资斧已竭。时别驾项公楚东111,抱关于浛江,邀予往。江行,遭风破舟。及至,复大病几死,公延医力救之。及回郡,乃卧病于旅邸113,将期年。
【白话】
三十七年己酉(1609年)
我六十四岁。春二月,我从端江押运木材回曹溪,在羚羊峡因遭遇到大风雨而受阻。我游览了端溪,作有《梦游端溪记》一文。
木材运到濛江,我回到寺中。在组织僧众实施计划的过程中,有一两个不肖的僧徒,捏造事实抵制我,并唆使僧众们闹事,与叛民无异!我见此情形,叹息说:“这是我又违背了佛陀的教言,这是着相的过失啊“。僧众们正在起哄,我一个人独坐禅堂,焚香读诵《金刚般若经》,读到“佛说四见,即非四见”一句,忽然大悟,便写下《金刚决疑》一文。文稿完成,闹事的僧众们也安静了下来。那些不肖之徒不信任我,是因为被奸人所误导,他们越来越恐慌害怕。于是向按察院告状,按察院接受了诉讼,由司理官承办。
我于是从容出山,听候审理。我住在芙蓉江的船上,长达两年,盘缠不够用。当时别驾使项楚东正在浛[hàn]江督关,邀请我到他那里去住。我乘船而往,遭遇大风,船只损毁。到了浛江,又患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项公为我请医救治,保住了性命。回到广州,我抱病在长春庵住了将近一年时间。
【原文】 三十八年庚戌
予六十五岁。是年,船居于江上。秋,七月,直指114按部至郡,访及予。时司理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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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江:即韶州曲江,因江边有芙蓉山,故名。 项楚东,即项桂芳(1571-1651后),字楚东,浙江嘉兴人,监生。此时任韶州府通判。《年谱疏》附录《赞年谱并序》云:“嘉禾弟子项桂芳,与大师韶阳日夕把臂。迨奉檄洭州,因儿早逝,伤心抱疴,几无起色,特延大师过洭,乞解脱之法。未几,大师抱恙,官舫医药,半载始愈,得了南华一案。此皆诸同寅合力主持公论,司理不能挠,置主者于法。” 112
浛江,又作浛洸、浛洭,在今广东英德县境内。 113
旅邸:此处指羊城长春庵,即曹溪驻省城之廨院长春庵。 114
这次由朝廷派来的巡察官员姓王,名字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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