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本科实习生进入医院临床实习后,实行导师及学生双向选择与医院安排指定导师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周期为整个实习期,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2、临床医学本科实习生进入我院后,经过岗前培训,由实习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选择导师,导师及所指导的实习生名单由医院科教科备案。指导周期内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更换导师或实习生,由本人申请并提出合理理由,经医院教学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调换导师或实习生。
3、一经确定导师及所指导的实习生,导师就应对所指导的实习生在整个实习期间的思想、德育、学习、工作、生活、安全情况全面指导和管理。
4、临床医学本科实习生进入临床实习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各项内容。
5、实习生因事离开医院请假必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报科教科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还必须报学院批准。
七、导师制管理的奖惩
1、导师工作列入医院教学工作范畴,医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实习领导小组对导师每半年考评一次,以实习生的表现、出科考核以及实习生对导师指导情况的评议为依据。
2、对导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年度指导费;每学年根据对导师工作的考核情况,评选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表彰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3、导师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和岗位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导师经实习生选择确定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带习指导期间每月发给导师指导费200元/人,凡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的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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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未带教学生,但必须参与实习生的教学和管理,每月发给导师指导费60元/人。
5、实习期间实习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论文,在正式期刊发表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报销版面费,同时按医院发表论文相关规定奖励指导导师(通信作者),并按医院发表论文相关规定匹配50%奖励给实习生本人。
6、实习期间实习生享有参加所在科室业务、活动的权力,学生参加科室活动的经费由医院专项支付,标准与所在科室活动经费标准一致,科室按每月经科教科审核名额在财务科报销。
7、实习生在临床各专业轮转转科时,需参加所在科室的转科考试,实习结束前每位实习医生须完成一篇综述论文及一篇实习体会,并纳入实习考核。
8、实习期间,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实习领导小组评选出年度优秀实习生,当选的年度优秀实习生由医院给予奖励,并在医院招聘录用人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本导师制管理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在本年度川北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实习生中开始实施。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台县人民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三台医院
二0一一年六日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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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民医院本科实习生导师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取得技术职称(时间)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年龄 从事专业 毕业院校、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计划本专业教学讲课题目 从业经历(包括进修、培训、学习) 发表论文及 科研成果 科室意见 科室主任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教学实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批准、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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