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脚小学校班主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确保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1、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值班、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尊重学生,不讽刺、辱骂、体罚学生,不用教师忌语,按时放学;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在校活动情况。经常进行家访。
2、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落实、内容充实有效,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三月份)宣传教育活动。
3、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组织学生学习上级及学校制订的各类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和学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消防自救、电器使用、校园暴力等专项演练。
5、对班级中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落实帮教措施。
6、定期检查教室及各班所分管的专用教室、包干区内有无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报告并排除,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7、按学校规定搞好学生放学的护送护导,禁止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8、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将学校安全要求告知家长,请求家长协同学校搞好安全工作。 9、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助,保护现场,按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涉及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并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
10、与其他任课教师搞好协调,指导和帮助其他任课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11、对不履行以上职责造严重后果的,取消该班及班主任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严肃处理。
永川区双竹镇石脚小学校(盖章): 石脚小学校 年级 班班主任(签名):
2009年9月8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一份学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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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脚小学校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上课期间的安全、防止和杜绝在课堂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履行职责
1、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班级第一责任,科任教师应对一节课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各班科任教师应严格遵守《重庆市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 3、科任教师到该班上课时,先进行点名,对学生出勤进行详细记录。发现有学生空位时,应当立即问明情况,不明情况应迅速向班主任汇报。
4、科任教师在课堂上课期间,要切实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遇到学生出现不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应及时向政教处或班级第一责任人报告。特别是体育课组织在户外进行体育活动时,教师必须四十五分钟在岗,以免出现意外事件。实验教师在组织学生实验时,除要求学生按照规章操作外,还要不断巡查,防止和杜绝违章操作,以免造成伤害。
5、科任教师在课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6、加强师德修养,不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不赶走后进生。
二、责任追究
1、因科任教师过失或不作为而出现的安全事故,必须追究科任教师责任。 2、若出现安全事故,该班科任教师停职检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除停职检查外,属违法由法律部门追究责任。
永川区双竹镇石脚小学校(盖章):
科任教师签名: 年级 班 所任学科 、 、 、 、 (教师签名)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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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脚小学校门卫安全责任书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镇教育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师生夏季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实际,学校特与门卫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1、严守岗位,不得脱岗和随便离岗。
2、外来人员有事进入学校,须办理登记手续。所有大小车辆不得随意开进学校,若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必须做好登记。
4、负责学校物品安全;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由后勤管理员签发出门证,方可放行。 5、要搞好门房卫生,督促值日生认真打扫校门内外,经常保持整洁。
6、要做有心人,对校内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随时登记,及时反映。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则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7、早中晚,按学校规定时间开校门,并按时锁门;上课期间和学生上学进大门后不得让学生随意出大门,住宿生周日下午到校后至周五下午放学前不得随意出大门,若特殊情况学生需要出大门须有该生班主任或有关老师到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再让其出大门。
8、做到礼貌待人,文明值岗。
9、在校内外有义务及时阻止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10、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周日下午到校;中途不得离岗周五下午学生全部离校后并锁好门后方可离校。
二、奖励和责任追究:
1、本年度门卫工作业绩有学校组织教师代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表模职务晋升等挂钩。
2、若在本年度不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在评优表模职务晋升等实行一票否决,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
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门卫管理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校长签字: 门卫管理员签字: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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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脚小学食堂保管员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特定我校食堂保管员职责:
一、食堂保管员应将所有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
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
品冷藏设备必须有标志,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开存放。
二、食堂保管员应与食堂采购员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交接工作,做好食品原料的验
收及出、入库登记,填好出入库清单。(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交会计、分管领导各一份。)
三、食堂保管员必须与食堂炊事员一起做好学生的饭菜、售饭工作,食堂的清洁工
作(负责保管室的清洁卫生)以及食堂的防鼠、蝇、蟑螂等工作。
四、食堂保管员必须保管好食堂公物不得丢失。保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五、以上职责如有任一项未完成,则每项/次记责任人失职一次。
石脚小学校(盖章)
食堂保管员(签名):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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