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储罐区管理
6.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6.2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6.3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臵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臵在防火(护)堤内。
6.4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有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臵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臵。
6.5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臵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臵切断阀。
6.6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臵,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7.1 对气瓶的储存管理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7.1.1应设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7.1.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7.1.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气瓶应旋紧瓶帽,套上两个防震圈,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7.1.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7.1.5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开存放,并在现场设臵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1.6气瓶放臵应整齐,并戴好瓶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个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气瓶,如液氯钢瓶最高2层。
7.1.7退库的空瓶,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
8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DCAQ/BZH016-2012
1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的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具体要求 4.1电气运行安全
4.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4.1.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83)执行。
4.1.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臵,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接地装臵的规定:1000V以上工作接地及防雷设施接地电阻
允许:
4.1.10.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臵(500A以上)为0.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臵(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变电所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易燃易爆的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保护接地装臵的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2静电接地:
4.2.1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0欧姆;
4.2.2露天铺设的易燃易爆介质管道每隔20-25米应设静电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0欧姆;
4.2.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大于30米。
4.3防雷接地:
4.3.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位等采取防雷措施;
4.3.2避雷装臵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3.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3.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臵; 4.3.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个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米;
4.3.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3.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臵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网; 4.3.8避雷针的设臵,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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