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坡、桥梁、涵洞、隧道等的安全及技术状况检查。
调查频率:灾害发生后工程养护视具体情况安排专业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评定。
3.专项检查
根据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的结果,或通过其他途径,判断需要进一步查明某些破损或病害的详细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查。
由养护管理中心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二、日常养护巡查责任主体及范围 (一)养护管理中心
1.负责全线路面、路基、绿化、房建等特殊典型病害巡查和定期观测。 2.负责全线需进行大修或专项维修病害的统计调查。 3.组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进行特殊、专项检查。 4.桥梁工程师组织养护管理部门对全线桥梁进行经常性、定期检查;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桥梁进行特殊和专项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
5.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路面平整度、抗滑系数、车辙等三项指标进行检测。
6.负责路面、路基、桥涵隧、交安、绿化、收费、服务设施等的全面日常巡查。
7.每月定期对桥梁、涵洞、隧道等构造物进行经常性检查。 8.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要求,每季度对管养范围的路基、
路面、沿线设施、桥涵隧损坏情况进行调查。
9.雨季期间做好桥涵构造物、路基沉降段、高边坡、泥石流易发路段、排水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雨后及时上路巡查,做好路面积水路段、桥面排水不畅、排水系统淤塞等情况的调查,并现场确定处治意见。
10.暴雨、雪、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及时上路巡查,查看是否存在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路基构造物是否完好。
(三)路产管护大队
1.负责对路面坑洞、路基沉降、边坡垮塌、构造物损坏、护栏缺损、沿线设施缺损、路面障碍物等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日常巡查。
2.负责对沿线滑坡、泥石流路段的巡查、监控,尤其做好雨季和自然灾害期间的隐患排查。
3.道路、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隧道管理所
1.负责对全线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火灾报警、变配电设施设备及外架高压线路的日常巡查。
2.每月定期对隧道机电部分进行经常性检查。 (五)收费站
负责收费站站房、收费广场、收费设施设备、电气设施、消防设施等的日常巡查。
(六)养护施工单位
1.路面病害、路基沉降、边坡及挡土墙垮塌、排水系统损坏淤塞、桥面铺装损坏、伸缩缝砼破损、锥坡翼墙损坏、护栏损坏、标志标牌缺损、标线污染缺损、隔离网及防抛网缺损等需进行维修保养的日常巡查。
2.配合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管理中心做好桥梁、涵洞、隧道经常性检查,每季度做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3.汛期和自然灾害期间要做好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日常养护巡查的要求
1.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巡查的要求、巡查内容、巡查频率认真开展巡查工作,为搞好预防性养护,及时修复缺损及病害提供第一手资料。
2. 所有巡查人员应强化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按规定穿着安全标志服。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50-60公里/小时,并按规定开启黄色警示灯。如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如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车尾双跳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3.所有的检查必须如实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和采集相关图片资料。检查原始记录经过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养护管理中心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把检查信息登记在养护管理系统相应的板块。
4.路产管护大队的巡查记录每周向养护管理中心上报一次,如有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应的养护管理中心。
5.施工单位每周向养护管理中心上报一次巡查记录,如有影响车辆
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电话通知相应的养护管理中心或养护管理中心。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养护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暂时不能处理或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养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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