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2 序号 评分项 价格部分 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权重 20 45 评分准则 对工作安排与项目要求的匹配程度、工作方法的适用度、工作流程的有序性进行横向比较。 20 专家打分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重难点分析合理准确,解决方案科学可行。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专家打分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课题质量保障方案完整、保障措施具体有效,课题阶段性及最终时间节点清晰明确。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项目期满后承诺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专家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打分 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根据本项目实施各阶段进度、验收与罚扣要求,考察投标人做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 5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9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序号 综合实力部分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23 评分准则 根据投标人的注册时间及从事住房保障类研究的年限评分: 注册年限及从事住房保障类研究的年限均为10年及以上的得5分; 注册年限或从事住房保障类研究的年限为5年(含)以上10年(不含)以下的得2分; 注册年限或从事住房保障类研究的年限为5年(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明等证明文件,应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 。 注:投标人更名的,应提供法人名称变更时所涉及的全部更名文件清晰扫描件,否则不能按照其所申报年限得分。 近两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投标人有承接住房保障类研究项目且服务评价为“优”(或相当于“优”的评价,如“满意”等)的得2分; 近两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专家之日止,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投标人有承接住打分 房保障类研究项目,但服务评价不为“优”(或相当于“优”的评价,如“满意”等)的得1分; 近两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履行期限为准),投标人未承接过住房保障类研究项目的,不得分。 注: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1 投标人资格情况 5 专家打分 10
资料,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业绩,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项目负责人取得管理学、政治学或哲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得2分,其他学位者得1份; (2)至招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住房保障研究项目负责人的次数不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专家打分 少于5次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住房保障研究项目负责人,但次数不足5次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未担任过住房保障研究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分。 注:以上2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学位证书、资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5人以下本项不得分。 (1)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团队成员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并有统计与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理工科专业背景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专家打分 分; (3)至招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团队成员有参与住房保障类项目业绩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注:以上3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学位证书、资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4 4 12 11
4 序号 报价合理性部分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5 评分准则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详细分项报价,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序号 诚信情况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7 评分准则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专家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打分 得分,否则得满分(5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专家满分。 打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1 诚信评价 5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二)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www.szjs.gov.cn)信息公开栏目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日。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投标人的名义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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