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园区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承接产业转移要求等发展条件,科学进行园区产业定位。强化园区产业定位与区域产业布局的对接,避免同质化竞争,加强联合,加强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发展,提高全省产业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节 促进产业园区城市功能提升
一、 科学发展各类园区
支持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省级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调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非农特色产业园区,延伸产业链式发展、发展专业化分工协作,引导同类和相关联的企业、项目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增强产业集群效应,加快形成特色主导产业集群或专业园区。
二、 完善园区服务平台
加快产业园区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测检验、公共性技术转化、两化融合、质量控制、技术认证、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共享、节能环保以及投资融资、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园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增强产业园区核心竞争力。
三、 完善园区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园区转移,完善园区交通、能源、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交通的发展,将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商业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纳入园区规划建设,提高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明确单位面积的配套标准,并在项目审批时按方案执行,从源头上解决园区配套滞后的问题。
第三节 创新理顺园区管理体制
一、 建立高效务实的行政管理体制
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主体地位和服务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与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理顺各类产业园区的隶属关系,扩大园区自主管理权限,建立高效务实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各类产业园区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发挥园区创业平台作用,放宽政府管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运用财政支持、
创业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落实税费减免等手段,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第十八章 积极引导产镇融合发展
结合我省大中城市数量少、小城镇数量众多、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大的特点,积极推进“产镇融合”发展。
第一节 引导产业向小城镇延伸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在小城镇产业发展中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引导大中城市产业向有发展条件的小城镇延伸,构建小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加强政策引导,逐步改造和调整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城镇主导产业;开创新的融资渠道,形成良好的投资与经营环境;逐步完善设施配套,促进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拓宽流通渠道,以市场促进小城镇产业的发展。
第二节 利用小城镇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利用小城镇所处区域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市场条件及其自身的优势,吸纳周边地区的技术、资金和人才等,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合理确定小城镇产业定位,把资源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名、特、优、新产品;以重点项目做突破,科学制定产业发展目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大对龙头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把发展特色产业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结合起来,建立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引导小城镇特色产业由粗放式外延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转变,依靠科技和人才,提高小城镇产业的层次和水平,增强特色小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节 突出重点引导产镇融合
以城镇近郊、交通干道沿线以及其他发展条件好的小城镇为重点推进“产镇融合”发展。优先依托小城镇驻地进行产业布局,在满足产业发展相关服务配套要求的同时,以产业发展为前提,加快小城镇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提升与完善,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城镇化。
第七篇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
强化规划的统筹和引领作用,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提高建设水平,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增强城镇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建设具有云南特色、和谐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城镇。
第十九章 强化规划统筹提高建设水平
加强对全省特色城镇化发展规律的研究,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强化规划的统筹作用,衔接协调多领域、多部门、多层次规划,更新规划理念,科学规范编制规划,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建筑规范和质量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切实发挥城镇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引导全省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发展。
第一节 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
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综合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统筹作用。把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智慧、城镇上山等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发挥规划综合性、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导向性的龙头和引领作用。结合全省城镇化发展实际,突出全省城镇化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山水特色、产业特色、城镇规划布局特色和地方建筑特色等,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城乡发展在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和多领域、多部门、多层次规划整合及建设等层面的同步协调,科学有效指导和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第二节 完善规划体系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
创新规划理念。树立“理性增长”和建设紧凑型、复合型城镇的规划理念。城乡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为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要按照保护生态、突出特色和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要求,保持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科学确立城镇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镇“三区四线”,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建设项目的定位控制。科学谋划城镇性质职能、发展形态、空间布局、支撑体系,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城镇。统筹规划城镇空间功能布局,促进不同功能区之间合理分工和高效互动,促进城镇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容积率、绿化率、地面渗透率等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完善城乡规划一体化编制体系,强化规划城区、城郊和周边乡村的一体化发展,做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完善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下一层级规划应符合并细化上一层级规划的内容。加强区域规划管理,加快编制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镇)群规划;加大未编制规
划及亟需修编规划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注重城乡统筹,开展对村庄规划深入修编及保护发展规划、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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